前文說《成報》創辦人何文法善待員工,極少把人解僱。事實上,當時報館內的確冗員不缺,但只要不是對外出了大問題,一般的遲到早退,練精學懶,老闆還是可以忍受的。偏偏我在入職《成報》的第十個年頭,卻成了罕有的遭炒魷的例子。
接大信封的原因,自然跟工作表現無關,那是因為與一位同事在報館裡爭執,當晚該同事落班時在報館外遇襲,卻折返報館報案。翌天何文法得悉有警察登門查案,就把我和那位同事雙雙解僱。
其實當時那位同事根本已打算辭職,他早搭了路轉投一份新辦的報紙,並晉身馬經版主編。然而他在新崗位也坐不長久,不一年便因收受專欄作者的回佣而遭廉記拘控。他自此在馬經業內銷聲匿,我則繼續筆耕生涯,於今未輟。
何文法在逝世前數月把《成報》賣掉。經營一生的事業,不守至最後一口氣,既可說瀟脫,亦可說務實。《成報》的銷量,果然在何文法脫手後持續下跌,數度易手也未見太大起色。
不過,在易手之後,我由《蘋果日報》重返《成報》工作。2001至2006,幹了五個年頭才又離開。期間曾因報館拖欠薪金,我與馬經版同事一起罷工;又曾因追討稿費,興訟清盤。跟一間深有香火之情的報館鬧得如斯不快,自有幾番靜夜裡的暗自嗟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