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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夢 幻 舞 步 》 專 欄 作 家 湯 姆 -馬 丁 專 門 撰 文 ,在 文 章 中 湯 姆 -馬 丁 透 露 火 箭 已 經 初 步 與 公 鹿 達 成 協 定 ,如 果 公 鹿 心 儀 的 球 員 提 前 被 選 走 ,那 麼 他 們 就 會 用 10號 簽 交 易 火 箭 的 2個 首 輪 選 秀 權 。
火 箭 一 直 都 想 向 上 交 易 選 秀 權 ,但 是 沒 有 合 適 的 下 家 ,所 以 一 直 到 現 在 火 箭 仍 然 沒 有 獲 得 比 14號 選 秀 簽 更 好 的 順 位 。 而 之 前 他 們 曾 經 希 望 得 到 木 狼 的 2號 簽 ,只 是 木 狼 後 來 表 示 不 願 意 交 易 ,而 最 近 在 距 離 NBA選 秀 大 會 只 剩 下 2天 的 情 況 下 ,關 於 火 箭 交 易 選 秀 順 位 的 消 息 多 了 起 來 ,這 其 中 就 包 括 火 箭 與 公 鹿 之 間 的 選 秀 簽 的 交 易 。
火 箭 與 公 鹿 討 論 的 是 ,火 箭 要 將 自 己 的 首 輪 第 十 四 順 位 選 秀 權 和 第 廿 三 順 位 選 秀 權 打 包 ,用 於 交 換 公 鹿 的 第 十 順 位 選 秀 權 。 據 知 情 人 士 透 露 ,火 箭 與 公 鹿 已 經 初 步 達 成 一 致 ,如 果 公 鹿 此 前 一 直 看 好 的 球 員 等 到 第 十 順 位 選 秀 權 時 已 經 被 其 他 球 隊 挑 走 ,那 公 鹿 將 會 答 應 將 自 己 的 第 十 順 位 選 秀 權 送 給 火 箭 ,以 交 換 火 箭 的 第 十 四 順 位 選 秀 權 和 第 廿 三 順 位 選 秀 權 。
所 以 在 選 秀 大 會 上 ,只 要 公 鹿 心 儀 的 球 員 被 截 走 ,這 樣 火 箭 就 能 夠 獲 得 10號 簽 。 而 如 果 公 鹿 如 願 得 到 了 自 己 所 想 要 的 球 員 ,那 麼 火 箭 需 要 做 兩 手 準 備 ,為 獲 得 自 己 心 儀 的 新 秀 再 向 上 交 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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