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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7 14:03 | 显示全部楼层
(11)重读奥登的悲催人生 他本应像杜兰特?


在一次难得而又坦率的采访中,这位NBA的前状元秀谈论了自己饱受伤病困扰的职业生涯。

文/Mark Titus

译/七猫

格雷格:“这次采访是关于什么的?”

我:“好吧,我的目标就是尽量还原你这个人,让大家知道,你过去五年是怎样过的。你大概没有意识到,你其实是联盟中最大的一个谜题之一。因为你被伤病困扰,所以大多数球迷都没看过你打球;而你又不接受采访,所以人们也没法了解场下的你。”

格雷格:“我知道。我就喜欢这样。”




低调的大个子

格雷格-奥登是个很低调的人。这大概很难让你信服,因为这位NBA的前状元秀曾有自拍裸照流到网上供人传阅;但事实上,他差不多是我认识的人当中最低调、最注重隐私的一个。

我们的渊源要追溯到2001年夏天,那时候我们正准备升八年级,而我加入了格雷格的AAU球队。我之前的AAU队伍聚集了一大堆跟我一样的家伙,就都是印第安纳乡下中上阶层的白人小孩,而格雷格他们队则完全不一样,差不多全部是城里来的黑人孩子。所以我第一次去训练的时候,感觉简直就跟莱特纳在梦之队一样格格不入,怀疑自己是否能够融入其中。但这种担心只持续了五分钟,为什么呢?因为我发现在那边有个戴着运动眼镜的孩子在自己一个人投篮、而这个高高的、看起来呆呆的孩子其实跟我一样害羞。

由于我们是唯二两个内向的人,格雷格跟我迅速熟络了起来。在打客场的时候,其他孩子都会在夜里成群结队出去玩,就像所有年轻人一样,做那些青少年们到访一个新城市时会做的事情。而我们两个就待在酒店的房间里,看看电视,聊聊威尔-法瑞尔的电影,或者讨论连续剧《拉古纳海滩》的情节。随着我们年岁渐长,我的身高发育停止了,运动力也不知怎么就下降了,于是我逐渐转型成为一个专职看饮水机的成员,就像我如今给人留下的印象这样。而格雷格呢,他抛掉了运动眼镜,学会了如何协调奔跑而不被自己的脚绊倒,变身成为自路易斯-阿尔辛多(“天勾”贾巴尔的原名)以来最好的美国高中大个子球员。他成为了最受XX们关注的新生招募对象之一,舆论关注也随之而来,尽管如此,他始终还是那个笨拙的八年级小孩,他会从这些关注中害羞地逃走,他只是想要打球。

酗酒,奥登误入歧途

到现在,在经过所有的这一切,他的职业生涯陷入困境之时,他也还是这样。上个月在印第安纳波利斯,我跟他约了碰面一起吃晚餐,当时他刚被波特兰开拓者队裁掉。我已经好几个月没见到他了,所以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挺震惊的,而且考虑到他在五年内做了三次微骨折手术并且缺席了338场比赛,大家都猜他可能就从此决定退役。但我看见他的时候,他并没有人们想象中的那样低迷沮丧,他就还是……很格雷格的样子。举个例子,当我们快要吃完的时候,有三群球迷过来问他要了签名跟合影。他一如既往地满足了他们的要求,但他的表情很困扰,没有对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说超过三个词以上的话,当他们离开的时候,他轻轻地摇了摇头。

“你明明是个爱玩爱闹个性又鲜明的人,”我说,“为什么你那么讨厌人们在公开场合接近你呢?为什么不展现你的热情,微笑着跟球迷们合个影?”

“因为我完全不能理解他们看到我为什么会那么兴奋,”他回答说,“我就是个普通人而已。我觉得,在俄亥俄州大、甚至是我刚被选中的时候,我都不会感到那么别扭,但现在就显得太假了。我的意思是,我现在什么都不是,为什么你要在我吃饭的时候来找我合影呢?”

“这我能理解,”我继续逼问他:“但你在球迷身边从来就放不开,哪怕是当年顺风顺水、你统治了俄亥俄州大的时候也是一样。为什么你就不能敞开心胸,给人们一个机会,让他们了解你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呢?”

“我不知道,”格雷格说,“但我从来就是这样。我会坦诚面对我的家人和朋友,因为我信任你们,但其他人没必要知道我的事情。所以我才不喜欢人们在大街上接近我,所以我才不喜欢接受采访。”

他对隐私的这种重视解释了很多事情,包括你为什么很可能没听说过他当年手腕受伤的真正原因,那次腕伤让他在大一的前半个赛季都没办法上场。当时媒体报道说他是在练球的时候受伤的,但事实上呢?他跟他那冲动的弟弟安东尼打了一架,为了保护自己,他才弄伤了自己的韧带。那次事故刚好发生在印第安纳州锦标赛之前,当时高四的格雷格正准备带领劳伦斯北部高中夺取三连冠。格雷格跟安东尼之间的关系有时候会变得非常难堪,这其实就跟许多兄弟间会发生的事情一样,但格雷格是当时全美最好的高中篮球运动员,这一点更激化了他们之间的矛盾。尽管格雷格的成功一直都是他跟安东尼之间的一道藩篱,但他的第一个纹身,刻在左肩上的“永伴左右”却是为了表达对安东尼的支持;不幸的是,这种支持从来就不是相互的。

他对隐私的重视也解释了为什么你可能从未听说过,在他大一的时候,他从小到大最好的朋友崔维斯-史密斯在一场车祸中过世的事情。那正好发生在格雷格得到19+6、帮助球队两分险胜密歇根州大的那个晚上;崔维斯本来是打算来看这场比赛的,但格雷格的母亲和祖母要他把票留给她们,然而在比赛开始前几个小时,格雷格被告知说她们来不了了,因为他的祖母感觉不太舒服。也就是说,说到底,崔维斯本来应该可以来现场看这场比赛的。

格雷格在比赛结束后没多久就得知了崔维斯过世的消息。在听到这个噩耗之后,他冲出门外,开着车绕着哥伦布市一边哭一边漫无止尽地开。所有人都联系不上他,他整整失踪了半天多,直到第二天训练的时候才出现。几天之后,他作为护柩者参加了崔维斯的葬礼,几个小时之后,他又必须在麦齐体育馆面对14000普渡球迷漫天的嘘声。现在,他手腕上那个写着崔维斯名字的手环已成为了他永不离身的装饰。他依然把崔维斯的父母视为自己的家人,他每年都会拜访崔维斯的家乡泰瑞豪特好几次,包括每年夏天,他都会协办一个慈善高尔夫聚会,把募集来的善款以崔维斯的名义捐给当地的男孩女孩俱乐部。

从高中时代开始,格雷格的命运仿佛就被蒙上了一层灰色的面纱。他甚至在2007年选秀大会上都没交好运;他跟凯文-杜兰特在同一年参加选秀,专家们用了整整两个月的时间来比较他们两个,对格雷格简历上的各个部分挑三拣四,但这依然并不能阻止开拓者队用他们的头号顺位选了他。那个夏天,他的膝盖开始作痛,而医生决定他需要进行微骨折手术,于是格雷格的新秀赛季在开始之前就宣告泡汤。波特兰球迷吓坏了,他们已经被比尔-沃顿、萨姆-鲍维那伤病缠身的职业生涯给折磨得足够了;但波特兰球迷们不知道,格雷格的心依然因为崔维斯的死而疼痛着,他已经开始酗酒、“做了很多我不应该做的事情”(他自己的原话),走上了一条自我毁灭的道路。而这次膝盖手术则无疑让事情变得更糟。

“对于菜鸟来说,波特兰不是一个特别适合居住的城市,尤其不适合年轻又有钱的非洲裔美国人。”格雷格说这话的时候带着一个略显尴尬的笑容:“但当你没有一个前辈来指导着你前进的时候,情况会更加糟糕。由于我一开始就赛季报销了,所以我只能一个人待着,身边没有一个前辈队友可以教我如何去适应NBA的生活方式。”

尽管还在适应环境和文化的剧变,格雷格依然成功地从伤病中恢复了过来,他在接下来那个赛季里打了61场比赛,在场均21.5分钟里可以得到9分和7个篮板。他并没有展现出大学时代那样的统治力,但已经有足够的亮点,让开拓者球迷重新对他们的未来充满了希望。我当时看着电视,看着格雷格在手术后恢复得这样成功,就在想假以时日,他肯定会成为NBA最出色的内线大个子之一。只是,他盼望了一个赛季能有个前辈来指引他前进,但当他终于得偿所愿时,结果却是灾难性的——因为这并不是某个资深的NBA球员来把他纳入羽翼之下,而是他有个空军学院毕业的堂兄搬过来波特兰跟他一起住。

“但凡你知道一点空军学院的事情,你肯定就知道他们是怎么疯狂喝酒的。我堂哥被NBA的生活方式冲昏了头脑,他整天都在我家里大开派对,于是我也昏了头。如果我打得不错,我就喝酒来庆祝;如果我打得很糟,我就用酒精麻醉自己。在波特兰的第二年,我基本上就变成了一个酒鬼。”

(那段时间里我跟格雷格没有往来,但我还跟几个我们共同的朋友保持着联络。每次我跟他们打听他的消息时,他们基本上都会说一样的话:他真心需要有个人来管管他,他完全变成了不一样的人,他一天到晚都在喝酒。)

等到休赛期的时候,一场恰逢其时的自我反省令格雷格惊醒,他戒了酒,雇了一个厨师来调配健康饮食,并且努力把自己训练到有生以来最好的状态。这一切努力都在2009-2010赛季开始时得到了回报。在头20场比赛里,他在不到25分钟的场均上场时间里,得到11.7分、8.8个篮板外加2.4个盖帽。他正要成为我们一直期待他成为的那个具有统治力的中锋。

(人们很容易忘记2009年的格雷格看起来有多么的前途辉煌。在他的最后7场比赛里,他在场均26分钟的上场时间里能够得到15.6分、9.1个篮板和2.4次封盖,而他对迈阿密那场摘下的20个的篮板更加是亮点中的亮点,不幸的是,那是他到目前为止最后一次完整地打完整场比赛。我知道我肯定偏心,但你看看现在联盟大个子都稀缺到什么程度了,你不可能说服我联盟中还有哪个不叫德怀特-霍华德的中锋能比健康的格雷格更有统治力。)

然后悲剧再次降临。

从那以后,格雷格-奥登再也没有打过一场NBA比赛。

艳照门事件

这次出问题的是他的左膝——一块碎掉的膝盖骨让格雷格成为了NBA球迷眼中的笑柄。这也理所当然,毕竟他在波特兰的前三年总共只打了不到1/3的比赛。在更多人用“坚不可摧”来嘲笑他频繁受伤的事情之前,更好的话题材料浮上水面——2010年1月,一张格雷格对着镜子自拍的裸照流到了互联网上。看过这照片的人里面只有很少一部分会同情格雷格;唯一真正被人记住的,就是他的重点部位跟人们想象中一样大。(据他自己说,在这事儿之后,有无数的成人录像公司打电话给他跟他的经纪人,开高价请他去拍片。)对任何人来说,这都可能会是人生中最尴尬的时刻,何况是一个非常看重隐私、内向的家伙呢?

在那些照片流到网上以后,格雷格说他把自己锁在房间里整整三天,直到波特兰的工作人员终于敲开他的门,把他拖回训练场去复健。再往后,他发现自己很难再去面对公众,他总会想别人看到他的时候是不是都会想到那张图,并且在心里嘲笑他。

“我希望这件事不曾发生,”他说,“但我不会因此道歉。说到底,我只是个普通人,而一个21岁的年轻人可能会犯比这严重得多的错误。我只是被送上门来的女人缠住了,当一个女孩给你发了100张照片,我总得偶尔回传一两张吧。我不是一个混蛋。”

(嘿,我们都有过这样恣意无知的青春,对吧?)

要从再一次的赛季报销中恢复过来,如今又需要面对自己传遍互联网的裸照,格雷格找上了运动心理学家约瑟夫-卡尔。2010年春天,格雷格开始定期去找卡尔进行咨询治疗,他自掏腰包付了卡尔的诊金。但几个月之后,当赛季开始之时,开拓者也雇佣了卡尔,他开始出现在比赛和训练中。格雷格说他撞见过几次卡尔跟开拓者管理层人员的谈话。这感觉有点利益冲突,格雷格说,他无法不去怀疑卡尔把他们会面的细节抖落给了球队方面。于是,格雷格中止了咨询,而他对开拓者的不信任感也就更强了。

在2010-2011赛季开始的时候,他相信他在复健上取得了飞跃进步,但他并不认为自己的身体已经准备好全速训练了。然而,出于对过去三年中缺席了这么多场比赛的内疚,他选择忽视了内心的警告而贸然回归训练。格雷格说,他对这个决定的后悔程度不亚于那些手机照片,因为这极大程度地导致了他的伤势加重,于是他需要再一次微骨折手术。这一次,是在他正在恢复的那个膝盖上再次动手术。

尽管格雷格从未顺着我的引诱而将自己的过早复出归咎于开拓者球队,但你很难不去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开拓者的队医到底应该对格雷格充满伤病的职业生涯负上多少责任。当然,格雷格要是在别的地方打球,他也不可能永远不会受伤,但波特兰的医疗团队实际上早已屡受质疑。(必须要指出的是,当年波特兰只有5%的机会抽中状元签,也就是说,只有5%的机会让格雷格跟他容易受伤的身体落在被很多人认为是NBA最糟医疗组的手上。)怎么看,都没有人能够否认格雷格承担着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开拓者、队医、他自己的内疚,或者以上三者的共同混合体——催促着他在自己身体尚未准备好之前就匆忙复出。所以当他听说自己还需要一次微骨折手术的时候,他一定也不感到惊讶;所以他听说这个消息后仅仅是耸了耸肩,说了句“好吧”,就好像是麦当劳工作人员告诉他说鸡米花炸不出来了一样。

第二次的微骨折手术导致了再一个赛季的报销,这也就意味着,格雷格在波特兰的头四年,他一共只打了82场比赛。所以去年夏天停摆来临,他被迫远离开拓者的时候几乎有些庆幸,他搬到了洛杉矶,在一家私人诊所里继续他的复健工作。即使转换环境对他来说确实大有裨益,不过这家诊所需要照顾的运动员实在太多,给不了他足够的个人主意,于是他找了另外一家人手更多的诊所。格雷格的新理疗师告诉他,现在他的左膝恢复得很好,但它永远不可能恢复到以前那样强壮了。他把格雷格转介给了一个纽约的同行,据说这个人的专长是“让某人的膝盖在一年内遭受两次创伤后还能恢复过来”之类的事情。可惜的是,在格雷格去纽约之前,停摆就已经结束了,而他被迫回到波特兰。再一次地,他又感到自己需要赶快回到场上,即使他还是没有准备好。结果你知道吗?他最后必须在他正在复健的膝盖上再做一次微骨折手术。

看,我并不是想要为格雷格找借口。他已经是个大人了,他不应该做任何他不想做的事情。但与此同时,他很明显还需要指引和指导,他需要有个人为他权衡长期利益然后告诉他:“在你100%确认之前都不要仓促回来。否则你只会让事情变得更糟。”然而他从未有过如此荣幸。想想吧,要是当年俄克拉荷马城——NBA联盟中运营最好的球队之一——夺得了状元签(即使当年他们还是西雅图超音速队),他们会用不同的方式对待格雷格吗?他们会更加小心吗?格雷格会得到更妥善的照顾吗?格雷格现在会带领他们在季后赛里拼杀吗?这些问题的答案,我们永远都不会知道了。

“本来,我也可以像杜兰特那样……”

就好象他的命运还不够曲折而这些“如果当时”还不够多似的,格雷格的个人悲剧还在不断上演。在他待在洛杉矶的时候,他养了四年的盲狗翻过酒店阳台的栏杆,从八楼掉下去摔死了。没过多久,他发现他那个空军学院毕业的堂哥——他依然跟格雷格保持很好的关系,尽管他们大概永远都不应该再当室友了——被诊断出得了癌症,然后在六个星期之后他就过世了。

然后,又一个失落的NBA赛季猝然终结,波特兰在3月15日决定将他裁掉,于是这就是格雷格-奥登时代的正式终结。他是NBA历史上最大的选秀废柴之一,更糟的是,他自己也完全明了。

与此同时,NBA季后赛进行得如火如荼,跟格雷格同期的那些球星们,比如说杜兰特、艾尔-霍福德、麦克-康利还有乔金-诺阿,都各自在自己的季后赛球队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曾几何时,格雷格-奥登被认为是他们之中的领头羊,他跟布兰德-罗伊还有拉玛库斯-阿尔德里奇被看作是开拓者的“三巨头”,他们应该带领着球队,每一年都对冠军发起冲击。然而现在,罗伊已然远去(在与膝伤奋战一年后,于去年12月黯然退役),而格雷格正在连续第三年治疗同一处膝伤。只是这一次,他是在失业的情况下疗伤。

请不要认为格雷格会因此自怨自艾,也请不要认为他会因此嫉恨2007年选秀中的其他人,比如说杜兰特,这位榜眼秀的名字会永远跟格雷格联系在一起。作为一个MVP候选人,或许还会是奥运队的先发球员,杜兰特的职业生涯已经跟格雷格有了天渊之别。对此,格雷格当然也知道。

“看到杜兰特表现这么好,如果我说我一点都不难过那肯定是骗人的。”他说,“因为一开始那几年,只要他打出一场不错的比赛,我就知道我又要挨骂了。但这并不代表说我不喜欢他这个人,他是个好人,而且是现今联盟中最好的三个球员之一。看他比赛会让我伤心的唯一原因是,我知道,如果我能有机会展现出自己的能力,我也可以像他跟霍福德那样进全明星。”

“这就是关于这些伤病和批评最糟糕的地方。要是我过去五年都很健康,是我自己在场上表现糟糕也就算了,但情况不是这样的,我现在没办法证明自己能够做到什么,因为我没办法保持健康。这种完全脱离自己控制的感觉真是糟透了。”

在波特兰裁掉他之后,我以为格雷格会寻则退役,但他并没有。现在,他的计划是完全略过整个2012-13赛季,回到哥伦布,花上足够的时间恢复他的膝盖,与此同时继续进修他在大一以后就丢下了的大学课程。一旦他感到自己已经准备好了,他计划能在2013年跟某支NBA球队签约,但愿能够在没有伤病困扰的情况下打上几年比赛。从来没有一个NBA球员能够在三次微骨折手术之后还能复出打球,所以他的心愿并不简单;然而也不是没有好消息:不管他的外表怎么样,他只有24岁,他还有大把的时间,去重新开始一段不错的NBA生涯,或许还能够实现他某些曾被认为天空才是极限的天赋水平。当然,他并不敢如此奢望。

“我不在乎这些伤病对我本来可能会拥有的传奇有啥影响,”他说,“我只是想要打打篮球。在波特兰裁掉我之后,我大可以随便找一支球队签约,然后就坐在板凳上数钱就好,但那不是我的风格。这么做不道德。而且,钱对我来说不算什么,我已经有足够多的钱了,我唯一想要的就是能够恢复百分百的健康,并且回到篮球场上。”

“但是万一你不能回到场上呢?”我问他,“如果有个医生在2013年夏天给你做了检查,说如果你还要继续打篮球,那到你50岁的时候可能就不能走路怎么办?”

“那我就只能接受现实,”格雷格说,“我现在对一切的心态都很平和了。我最想做的事情就是重新再打篮球,但如果我不能,我仍然可以拥有个不错的生活。被(波特兰)裁掉在某种意义上来说让一切都尘埃落定了,对生活的意义更甚于篮球,而在某个时刻,反正它也是会终结的。我会竭尽所能回到篮球场上,但如果最后结果不尽如人意,我也会找到其他事情来做,拥有一个普通的生活。”

是的,在很多方面上,格雷格-奥登都还是那个对关注感到不安、只想安静打球的八年级小孩。等到明年,或者再往后,他将终于得到他希望的宁静。而在这项他深爱的运动上,也许他终将找到一家适合的球会——适合的教练、适合的医疗团队、适合的队友,简单来说就是一切都能够让他融入其中;又或许,他将永远不能再打球。

但无论前路如何,他总会找到一个方法走过去,因为他已然走过了这艰辛的一路。


原文标题:Oden on Oden

原文链接:http://www.grantland.com/story/_ ... jury-plagued-care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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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洛城暴乱20年 湖人快船季后赛惊险之旅


湖人与快船同时进入季后赛,并且都已杀到了第二轮,整个洛杉矶燃烧一般。而在20年前,湖人与(洛杉矶)快船首次同时进入季后赛,这座城市同样在燃烧,只不过是以另外一种让人害怕的方式……

文/Arash Markazi

译/Marat

注:1992年洛杉矶暴动也叫罗德尼·金起义,是1992年发生在美国洛杉矶的一次因种族问题而产生的城市暴动。暴动初期警察没有任何行动,导致这场暴动持续了四天(4月29日至5月2日)。暴动导火索为1992年4月29日陪审团(大部份是白人)宣判释放四名警察(3名非拉丁裔白人和1名拉丁裔),指控的罪名是使用过当武力殴打交通违规的黑人罗德尼-金。暴动造成53人死亡,财产损失约8到10亿美元,大约有600起纵火,以及约1万人被逮捕。

洛杉矶,迈克-邓利维单膝跪地,正在向队员布置战术,此时比赛已经进行到第四节了。邓利维留意到队员们的注意力并没有集中到自己的战术板上,他们都瞄向了记分台。解说员正在大声告诉现场的观众们,比赛结束后不能往东边或者南边驱车。“不要往Manchester(注:湖人主场所在地)东边走。必须绕道Manchester西边,通往海滩,或者往北边通往卡尔佛城。”

邓利维起身,他也看向记分台。在论坛球馆(注:大西部论坛球馆是湖人曾经的主场),他已经习惯了暂停期间的各种干扰,漂亮的湖人女郎们在他身后卖力表演,各路名流穿梭于场边的座位间。然而这一天,1992年的4月29日,他察觉到观众的反应有所不同,此前从来没有这样过。

“通常在执教比赛期间,我不会去关注其他任何的事情。”邓利维说,“由始至终,我都会全神贯注,但是那次我站起来,询问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解说员一遍又一遍重复刚才的通知,而论坛球馆外的情形正变得愈发严峻。

“听到他们说,不要往Manchester东边走,我预料到发生了什么。”时任湖人后卫的布莱恩-斯特科说,“暴动已经开始了。”




湖人拿下第3场胜利,但球馆外……


周三下午,就在驱车前往论坛球馆的路上,斯科特得知了四名殴打罗德尼-金的警察被无罪。陪审团是在下午3点15分作出裁决的,此时距离湖人与开拓者季后赛首轮第三场较量开始还有大约4小时的时间,前两场战罢,波特兰总比分2-0领先。

当参赛两队的球员和教练抵达球馆时,所有的电视屏幕都切换到了正在直播的新闻频道,抗议者们聚集在洛杉矶警察局总部门口。

“队员们都不敢相信所看到的一切。”斯科特当时是这么说的,“大家没有说什么,只是不停地摇头。等到6点15分时,我换上球衣,开始观看开拓者的比赛录像,我试图忘掉那些场景。”

球员、教练或者那些早早抵达球馆的球迷们都没有料到事态会一发不可收拾。跳球之前,暴乱已经逐渐蔓延到整个洛杉机。

距离球馆不到4英里处,雷金纳德.丹尼驾驶着他那辆红色的运载有27吨沙子的18轮卡车前往论坛球馆附近的一家工厂。6点45分左右,他的车开到了Florence和Normandie的十字路口,就是在那里,他被暴徒们拉下了卡车,遭到严重的殴打。电视直播镜头记录下了丹尼被打的惨景,不过在论坛球馆内,大多数电视屏幕已经切换成了球场上球员训练的场景。




卡车司机丹尼及罗德尼-金

时任论坛球馆总经理兼副总裁的克莱尔-罗斯曼是少数几个目睹丹尼被打的人之一。当时距离跳球只剩下30分钟左右的时间,显然取消比赛已经是不可能了。当务之急就是如何确保球馆内的每个人都能安全回家,同时工作人员还接到了众多心急如焚的现场球迷家人的电话。

“你得知道,那个时候并非人人都有手机,所以那些来看球的球迷,距离暴动发生的地方只有3英里,他们的家人看到了电视直播,都吓坏了。”罗斯曼说,“那个晚上,我们接了超过1000个电话,如果他们知道自己家人所坐的具体位置,我们就会下去通知他们,赶紧给家里打电话。我们跟他们说,你的母亲或者父亲,或者其他人打来电话,他们没事,但你应该给家里挂个电话。”

很多球迷都通过球馆办公室的电话向家人报平安,另一些人则使用球馆里的付费电话。等到中场休息时,观众席上已经有不少空位。当这场季后赛被拖入加时时,以往座无虚席、可容纳17505人的球馆已经是空了一大片。最后5分钟的加时,两队竞争依旧激烈,比分交替上升,最终湖人121-119险胜开拓者。

比赛期间,担任湖人总经理的杰里-韦斯特一直和英格尔伍德警察局保持着联系。在关注比赛结果的同时,韦斯特也很担心球馆里每个人的安全。“坦白说,这是我人生中最尴尬的时刻之一。真的太吓人了。每个人都很害怕,不过我认为除非亲身经历过,否则你无法真正感受到事态的严重。对于洛杉矶人民而言,这是一段不愉快的经历。那晚,我们担心着球迷和球员的安全,因为每个人都似乎出离了愤怒。”韦斯特说。

尽管赢得一场胜利,但湖人更衣室里,队员们并没有欣喜若狂。球迷比往常更快地离开了球馆,而湖人球员们再一次接到通知,回家一定要走安全的路线。当球员们走出球馆通道,发现以往挤满了要求签名和合影球迷的停车场空空荡荡时,他们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程度。

“这座城市仿佛被废弃了一般,我心里忐忑不安,因为这种情形此前从未发生过。”湖人前锋A.C.-格林说,“我驾车开了半个街区就看到警灯,又过了几个街区,我听到了枪声。我摇上车窗,关掉广播,一心只想尽快驶离那里。我不知道接下去会发生什么。”

奥尔登-波利尼斯依然记得在洛杉矶纪念运动竞技场附近见到的坦克和躲在沙袋后面的士兵们。

就在审判结果出炉的前一天晚上,快船在运动竞技场击98-88击败了爵士,赢得了球队自1976年来的首场季后赛胜利。这是快船离开布法罗后首次闯入季后赛。和湖人一样,快船不知道自己的下一场季后赛何时进行,将在哪里进行。

“就仿佛第三世界一样,太荒唐了。我不敢相信所见到的一切。”波利尼斯说。

时任快船主帅的拉里-布朗决定带着女友(现在的妻子)谢丽离开洛杉矶,在马利布暂住一晚,等待球队接下去的决定。

“平常30分钟的车程要花上4个小时。”布朗说,“我们都被堵在路上,听着广播里播报最新的发展,感觉很不真实。当我们驶离城市时,在高速公路上往回看,你看到到处都是浓烟。太疯狂了。我尝试和队员联系,向他们打听发生了什么。”

周四和周五,洛杉矶的暴动仍在继续,湖人和快船的管理层为接下去的季后赛安排而忙得焦头烂额。韦斯特说:“那时,我们和联盟官员进行了多次沟通。我们希望为这座城市做些什么,可暴动还在持续,这让我们的意愿变成了不可能。骚动期间,将球迷和球员的安全置之度外,是很不公平的。所以我们向联盟暗示,拉斯维加斯是个值得考虑的地方。”

尽管湖人也希望将比赛留在南加州,但他们还是很快同意将主场转移到内华达大学拉斯维加斯分校的托马斯&马克中心,紫金军举行季前赛的场馆,安全应该有保障。

至于快船和爵士系列的第四场,当时爵士的总经理蒂姆-霍沃思提出,如果找不到合适的球馆,就转到盐湖城进行。而布朗对此的回应是:“我宁可在录影室里比赛。”

最终快船的比赛地点被安排在了只能容纳7400名观众的阿纳海姆会展中心里进行,自从ABA的阿纳海姆伙伴队于1968年迁往洛杉矶后,这个场馆就再也没有承办过职业篮球比赛。

“我们队强烈反对将比赛迁出加州,放弃我们的主场优势。”当时担任快船销售副总裁的卡尔-拉哈说,“在最初的24和48小时内,我觉得没有人知道该怎么办。联盟一直催我们做决定,阿纳海姆看起来是最佳选择。”

在快船做出比赛移师阿纳海姆的决定后,运动竞技场的工作人员开始拆卸快船主场的设备,希望尽可能让阿纳海姆会展中心有主场氛围。快船装备部经理皮特-塞拉诺尽了最大努力将中心的会议室改造成了主队更衣室。暴动期间,他将快船的球衣和相关设备都塞进了自己的货车里,并开回了家。

“当我开车去洛杉矶取设备时,我的车是路上惟一一辆车,到处都弥漫着浓烟,还有火苗窜出来。我记得当时听着马文-盖伊的《What's Going On》。现在,无论何时,当我听到这首歌,就会立马回想起那时候。”塞拉诺说。

当球队和联盟在为下一场比赛的安排而忙碌时,一些球员也是心神不宁。“如果我们赢了,那很好,我们接下去会去波特兰。”斯科特当时这么说,“如果我们输了,那我们还得回到洛杉矶,继续生活在地狱里。”




洛杉矶人不会忘记20年前的这一场景


直到周日下午,持续了四天的暴动终于被平息了。洛杉矶市长汤姆-布拉德利取消了宵禁,很多因为害怕而离家的人终于能够感受到了春天的气息。

由于湖人选择在拉斯维加斯打季后赛,因此快船与爵士的对决成为暴动发生后,南加州举办的首项体育赛事。快船将帅在阿纳海姆会展中心静候比赛的开始。

布朗说:“感谢上帝,还有篮球。一切可以恢复正常。我们的比赛似乎有助于这一进程,即便你意识到之前发生了什么。我们有比赛的机会,能帮助每个人往前看,这是件好事。”波利尼斯说:“我们知道那场比赛的意义非同寻常。我们试图帮助这座城市更快地恢复过来,愈合伤口。”

原本在洛杉矶举行的比赛售出了11400张球票,大约有6950张被用在了阿纳海姆举行的这场比赛上,还有200张站票。会展中心的工作人员帮助搭建了三个大屏幕,还添加了2300张椅子。那些来观战的球迷见证到了或许是快船历史上最重要的一场胜利,他们以115-107击败爵士。丹尼-曼宁贡献33分10篮板。快船帮助洛杉矶开始了重建。

“我仍然记得现场氛围有多么热烈。”波利尼斯说,“我从没感受到这样振奋的观众群。我兴奋地都快晕过去了,因为球迷们对我们的支持,还有我们所经历的一切,我连呼吸都有些困难,我只能坐下来。比赛还没开始,曼宁和我都已经大汗淋漓。太紧张了,有这样的斗志,我们不可能输掉那场比赛。”

快船享受着主场优势。然而超过250英里以外的拉斯维加斯,湖人的比赛却是另一幅场景。很多湖人球迷没法前往赌城为球队加油,紫金军也没法将篮筐等设备搬到那里。比赛就如同一场季前赛,湖人最终76-102惨败于开拓者,季后赛出局。

“基本上那就是一场客场比赛。”格林说,“我们没有球迷的支持,那里也不是我们所熟悉的球馆。无论怎么看,那就是在打客场。”

对于湖人而言,那的确是一个超现实的赛季,他们经历了“魔术师”约翰逊因为感染HIV病毒而退役,赛季最终以拉斯维加斯的一场失利而告终。“这就是纷扰的一年,对人的神经、性格以及信念都是考验。那一年从始至终,我们经历了太多动荡。对我们来说,这是极具挑战性的一年。”格林说。

这一年也令布朗难以忘怀:“现在回过头去看,我无法想象我们的国家再次经历这样的情形,我就是没法想象。如果你曾经经历过,你会希望它永远不再发生。就连想一想都让人很不舒服。”


原文标题:L.A. riots: Chaos, hope and hoops

原文链接:http://espn.go.com/los-angeles/n ... ops-lakers-clippers

(本文来源:网易体育 作者:Mar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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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7 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13)是龙套还是超级巨星 哈登的矛盾与艺术


他是角色球员,抑或是超级巨星?雷霆在西部决赛中战胜了马刺,他就发挥了这两方面的作用。

文/Jordan Conn

译/七猫

要理解和欣赏詹姆斯-哈登,我们也许必须从他恐惧投篮的那个时期开始讲起。这样,我们就能对哈登的无私、团队第一、从不为己的球风有一番清晰的了解了。唯一的问题是:你只需要随便在YouTube上搜一下哈登,看两眼,就能清除以上的这个印象,取而代之的,是哈登作为一个自信爆棚又爱讲垃圾话的强壮男人在这项运动成其为精英的形象。

所以也许我们应该引用别人的评价:比如说他的总经理曾说哈登未来会成为一个画家,或者他的大学教练说的,他就好象一个军事艺术家一样。又或者我们应该给哈登来一个简介(匪夷所思的小把戏和突破角度但与此同时他还有强大的力量),或是通过流行心理学(哈登是自我觉知的内向者)来阐释他,或者干脆更简单点,就从人们注意到他的第一件事切入——让我们来谈谈他的胡子吧。

然而哈登实在太神秘了,你绝不可能指望用一两句话来对他归类。“你不能把他随便就贴个标签,”他曾经的一位教练告诉我。而在连续观看研究了几周他的录像并对他亲身进行了采访之后,我得承认,我依然不能完全搞明白这个叫做詹姆斯-哈登的家伙。他害羞,但天生惯于大场面;有时候会在场上甘愿扮演辅助角色,有时候又会站出来统治局面;他淡然进化为加速强壮版本的吉诺比利或是左手版本的乔-约翰逊,然而他更像一个打破了所有模板的球员。所以这并不简单,我们没办法找到一个简洁又清晰的方式来介绍这位NBA联盟中上升最快的新星。

以下是我对俄克拉荷马第六人的观感:他握手的力度亲切而不软弱,他的遣词用句周详又严密。他没有凯文-杜兰特的优雅或是拉塞尔-维斯布鲁克那种总是想要掌控一切的控制欲,但他篮球嗅觉之敏锐,已然超越了另外的那两人。他审慎而又自制,他通常都很安静,但却用自己的场上表现和外观形象而彰显出存在感。无论别人怎么说,他都并不缺乏个人野心,但归根到底,他还是一个极致的团队球员。

更清晰一点讲:雷霆想要击败圣安东尼奥马刺而闯进总决赛,哈登必须要完善他的球风;而如果这群青春无敌的NBA宠儿们想要在未来的某日成就他们的王朝梦,在很大程度上,也要依靠哈登在他所扮演角色上臻于完美。

------

所以你该知道本文将要告诉你的是什么了——当然不是揭示真理洞察真相的启示录,而只是我试图去理解詹姆斯-哈登的一次坦诚的尝试——让我们从那个“害怕投篮”的故事开始讲起吧。那是2005年的12月,阿特西亚高中刚经历了他们赛季的第一场失败。那是一场锦标赛决赛,对手是俄亥俄的怀特罗大学附属高中,他们阵中有未来辛辛大学的杨希-盖茨。在他们回加利福尼亚的飞机上,阿特西亚的主帅斯科特-佩拉找上了自家天赋满溢却腼腆害羞的当家球星。16岁的詹姆斯-哈登正坐在椅子上努力地尝试以这种别扭的姿势入睡,这时佩拉走了过来,对他说:“如果你出手还这么少的话,我们就没法赢球了。”哈登抬起头,那个时候他圆圆的脸上还没有胡渣,他斟酌着教练的用意,说:“我不希望别人以为我就是一头独狼。”他告诉佩拉。

在这个时候,他们已经建立起了绝佳的默契。哈登来阿特西亚的时候,只不过是一群充满天赋的小孩里的其中一员而已。“他的底角三分很不错。”前队友德里克-格拉瑟说,“然后就没有了。”在佩拉的帮助下,哈登成长为了一个能吸引住NCAA一级联盟里那些名校XX眼光的球员——作为一个侧翼的份上,他投射和突破俱佳,同时力量与视野兼备,球风在全美范围内都独一无二。

这默契建立在那些单独加练的漫长的午后时光之上,当哈登错过校车的时候,佩拉会送他回家,又或者某些时候,他们会在佩拉的办公室里谈论起球队的现在或者是哈登的将来。这默契建立在哈登的母亲把自家儿子送到佩拉办公室里的那一天,她告诉小哈登说:“这是你的教练,无论他说什么你都得照做”。于是现在,在这飞机之上,佩拉的指令如此清晰:出手、领军、统治。所以哈登点了点头,等着佩拉离开,然后再努力尝试睡着。

从那以后,他们再没有输过一场球。

---------

六年半之后,哈登在圣塔莫妮卡高中的地板上伸展开自己的肌肉,再过几个小时,与湖人的西部半决赛第三战就要上演。八天之前,他刚刚收获了NBA年度最佳第六人的奖杯;再往前推九天,他与名模凯特-阿普顿合演了一个宣传视频,他在那里面喧闹嬉戏,笑得见牙不见眼。在此之前的数周乃至数月里,他在篮球世界里最受欢迎球员的榜单上飞扬直上,这得益于他的表现,但也与他万花筒般的着装以及说不好是时髦还是粗旷的大胡子有关。

哈登现在不怕投篮了,那不再是一个问题。“我从来不希望任何人觉得我自私或者什么的,”他说,“但我通常能搞清楚什么时候要表现得更有侵略性。”他并不介意在凯文-杜兰特和拉塞尔-维斯布鲁克身后扮演三当家的角色,他也不在乎是不是必须得在防守专家塞弗洛萨身后当个替补。他拥有绝伦的天赋,却甘愿扮演辅助的角色,他或许是这个联盟中最好的角色球员。对他那两个更具声望的队友来说,他是个完美的补充:极具运动力,效率奇高,而且在必要的时候,他愿意搏命。然而由于雷霆的核心球员们全都小于25岁,所以对于俄克拉荷马的长期计划而言,他们能否成就王朝的关键或许在于哈登能愿意蛰伏于目前这个角色多久。

在不到三年的时间里,他已经成为了雷霆在2009年用探花签将其选中时所期望他成为的那种球员。当年他还在读大学的时候,雷霆总经理萨姆-普雷斯蒂曾去现场观察过他——他对哈登率领亚利桑那州大前进的模式印象深刻,但更令他感兴趣的,是什么样的人格特质才能让哈登这样去做:“很明显,他并不需要一直拿着球,”普雷斯蒂说,“他在有球或者无球的时候效率都很高。他不是那种把所有事情都一肩扛起来的球员,尽管典型的高位秀都应该那样;但他可以得分,同时还能为其他人做球,他能够找到通过其他方式去影响比赛的方法。”

在高中和大学里,哈登已经接受了他作为领袖的职责,但他其实并不情愿。“从小到大,他总是最优秀的那个球员。”格拉瑟说,他跟哈登从阿特西亚到亚利桑那州大都是队友。“但他从来不会表现出来这一点。”他的竞争心不比任何人差,但他太急于去取悦别人,所以哈登只会在所有人——尤其是他的队友——希望他强势的时候,他才会强势起来。“有时候我们所有人就看着他,好像在跟他说,‘好吧,快上吧兄弟!我们想要赢球,我们需要你接管比赛!’”格拉瑟回忆道,“无论他愿不愿意,他都必须接受这个事实,当比赛很接近的时候,我们一切都靠他了。这就是他的领地。”

倒不是说哈登不愿意统治比赛,只不过他更倾向于根据对方的行动而做出反应而不是主动出击。“詹姆斯就像是一个军事艺术家。”亚利桑那州大主帅赫伯-森德克说,“他擅长借势打势,而不会预先做出判断。”他在ASU读到大二的时候,有一次他们进行西北客场之旅的时候,他第一场21投得到了36分,率领球队击败了俄勒冈。两夜之后,他们遇上俄勒冈州大,对方全场都在夹击他,于是他就扮演了诱饵的角色,然后太阳魔鬼队再次获胜了。“在这场比赛之后,”森德克说,“他跟其他人一样快乐庆祝,他根本不在乎自己是不是没怎么得分。”

尽管全凭能力来说,哈登也在当届新秀的顶级之列,但普雷斯蒂决定选他而不是埃文斯、卢比奥或是斯蒂芬-库里,倒是大部分都基于球队需要。在选秀之前,哈登曾给普雷斯蒂发过一封电子邮件,阐述了他为何认为自己属于俄克拉荷马城的原因。“他清楚地表明了自己对我们球队特质的理解和认同,”普雷斯蒂说,“他理解我们球队的运作,对于高位秀来说这并不是个常见的状况,他并未因此而忧心,而是为此而感到振奋。”

是的,哈登想要赢。是的,他想要跟杜兰特和维斯布鲁克一起打球,他在AAU时期就曾与他们相遇,而且结下了友谊。而且是的,他喜欢这支球队的氛围。然而在一切之上,他希望能够发挥自己所有的能力。

“简单来说,他19岁,而且他会是个乐透秀,”普雷斯蒂说,“他希望能够尽量达到高位。他很高兴成为探花秀,不过如果他能攀升到第二或者第一位——那当然更好。”

雷霆一向被当作无私和纯粹的典范,他们所有人都会牺牲个人的荣耀,以成就全队的胜利。这话基本上不假,但事实上,他们其中的任何伟大球员——尤其是哈登——都并未因此而抛弃了个人的野心。

“我们确实强调赢球至上,”哈登在圣塔莫妮卡的球馆里说,“但我同样也希望成为全明星,进入最佳阵容,得到一些个人荣誉。我知道所有的这一切都需要苦练和决心,但是的,我也想要那些。我当然想要。”

----------

他现在已经有了最佳第六人的奖杯。这个夏天,他会出征奥运会。全明星看起来也近在眼前。也许有一天,哈登会终于在阿特西亚高中获得一些奖赏。

这所学校的“名人堂”就在体育馆旁边,喷水池和浴室门隔开了球衣和奖杯。在喷水池的上方,悬挂着艾德跟查尔斯-奥班农(曾随UCLA夺冠,但在NBA只是失败者)的照片,这是阿特西亚最有名的篮球代表。杰森-卡波诺的照片挂在浴室隔壁,还有几乎无人认出的雷纳多-西德尼,后者从阿特西亚去到了密西西比州大,可最后也没闯出什么名堂。这间屋子里目前看起来没有任何哈登存在过的痕迹,尽管一位前运动主管称他为“球队历史上最好的球员”。

哈登对此并不在意,他——即使当年只有17岁——笃信名声会伴随成功而来。在高中时代,他漫步于过道和球场,如同他知道这校园就是他的舞台,天赋是最好的聚光灯,而他正是其间的主角。他穿着格子花呢的裤子跟亮色的毛衣去上课,然后穿着耐克和天蓝色西装出现在了高四的舞会上。

所以哈登现在那著名的潮人形象或许早有迹可寻,然而,他的技术指导兼体育老师格里-埃利斯却说:“第一次看到他那把大胡子的时候真是把我吓了一大跳。从市场的角度来说,那真是个天才之举——所有人都通过他的胡子认识他了——但那真是太出乎我的意料了。”

这就是哈登的矛盾之处。当你采访他身边的人或是他的故友,随便聊两句,你就会听到别人赞叹他是一个多么“谦逊、安静、无私又不爱出风头”的人,但他踏入场上之后,他就从一个艺术家变成了运动员再变成了神风敢死队员,致力于打造汇集竞争与表演的艺术。当现场解说念出首发阵容的名字,他与每个首发队员都进行了一个特别的开场秀,或是旋转撞胸,或是拔枪式的握手。比赛开始之后,这场秀也仍在延续,哈登为他命中的三分欢庆,大讲垃圾话,以那种万夫莫当的势头杀向篮筐。他打球的方式完全符合你对一个留着那种胡子的人的观感,让什么安静啊羞怯啊都见鬼去吧。

所以如果他真是那样害羞又不愿意出风头的话,为什么哈登要把篮球场当作舞台呢?“你所谈论的这个家伙是个折衷主义者,他这个人不太合常理。”普雷斯蒂说,“他打球的方式有着独特的艺术性,那是他表达自我的方式。我认为,有一天在他的篮球生涯结束之后,他会意识到他自己的艺术家本质,然后成为一个很棒的画家什么的。要成为他那样的人,必须得有很独特的自信才行。”

说到矛盾,还有一个例子:如果哈登真那么不愿意走到聚光灯下,那么为什么他会时不时做出一些比如在德鲁联赛里跟科比针锋相对互相飙分的抢镜动作来呢?到了常规赛的时候还演变成为他与科比的斗嘴?还有对阵达拉斯时第四战末节的15分呢?那场比赛里,哈登向世界展示了他一个人扛起一支球队前进的能力——每一次进攻,他都打出了统治级的表现,毫无怜悯之心地将小牛的卫冕企图全然终结。那一夜,在记者席、电视机前乃至于球场上的所有人都明白了,哈登不会给任何人传球。

那是不是某种需要自私才能完成的伟大?人们从前是否都忽略了他的这方面?根据哈登的说法,答案是否定的。“它一直存在在我的球风之中——我不会向任何人屈服,”他说。“你可以又拥有这个,又同时成为一名无私的球员,因为一切都是为了胜利。”

作为一支球队,雷霆本身就代表着某种无私精神,而这种无私之中,并不怎么包括球权共享。杜兰特、维斯布鲁克和哈登都被贴上“无私”的标签是因为他们看起来都是乖孩子,而且在许多人看来,这些黑人小孩年轻又有钱,他们得必须都是圣人才会自愿住在俄克拉荷马城。但他们的场上表现,尤其是杜兰特和维斯布鲁克,可都并不是以无私传球而著称;他们只是平静地看着彼此凭借一己之力撕碎敌人的防线。在对上像马刺这种具有不同的无私篮球风格的球队时,这种差距就凸显了出来。在第一战的第四节,在圣安东尼奥抹平了九分分差然后逆转反超击败雷霆的期间里,马刺一共有7次助攻,而俄克拉荷马城只有1次。

在他最好的时候,哈登能为雷霆打破这个定式。是的,他能够作为雷霆第二阵容的头号得分手和缔造者而打出精彩绝伦的单打表演。而且是的,他的投射、突破和终结能力俱佳,他阅读防守的能力令其成为了NBA中最高效的挡拆选手之一。但对哈登来说,最关键的角色或许是在比赛临近结束时,他与杜兰特和维斯布鲁克同时上场时,他会成为雷霆最好的进攻组织者,并且通过无球跑动而继续成为得分威胁。“能有这么一个不需要占据太多回合就能得分的球员对他们来说很重要。”在第二轮的时候,一位马刺官员如是评价道。更何况,哈登还能在必要时刻将球队扛在肩上,一如他在对达拉斯的第四战中所做到的那样。

在阿特西亚时代里跟哈登关系很亲近的体育老师埃利斯这样解释道:“关于詹姆斯,从过往的种种事迹来看,他总是会在某一刻突然明白这是需要他接管的时候了,然后他的眼神改变,你就会明白,有什么事情将要发生。当时机到来的时候,他就会懂了,然后一切事情都随之改变了。”

---------

在斯台普斯中心里,就在他们淘汰湖人晋级西部决赛的数日之前,哈登坐在板凳上,看着先发球员们在场上奔走。去年夏天他曾与主帅斯科特-布鲁克斯共进了一次午餐,当时他主动表示愿意继续担当第六人,他告诉布鲁克斯说,他认为“让我留在第二阵容对球员更好”。于是好吧,尘埃落定,塞弗洛萨首发,哈登继续留在替补阵容之中。

“他留在第二阵容中最大的好处就是,我们能够保持得分上的均衡。”经常跟哈登一起上场的雷霆中锋尼克-科里森说:“我们都知道,当凯文或者拉塞尔需要休息的时候,我们还有一个人能够保持进攻上的火力。这对球队大有裨益,而且事实上也有利于詹姆斯自己,他本人也非常清楚这一点。当他跟第二阵容一块儿上场的时候,我们所有战术都是围绕他去进行的,他总是能找到爆发的方式。”

当他在2009年来到俄克拉荷马的时候,哈登立刻展现出了他的天赋,但扮演的角色相对较小,基本上还是一个射手,而且场均出场时间不到23分钟,得分也不过10分而已。“是的,他当时在队中的地位不高,但他最大化了自己的作用。”普雷斯蒂说:“他没有去争取更多的外界认同,而是专注于他自己能掌控的东西,他挖掘并且表现出了那个角色中最好的部分。”然而外界的认同和机会很快就来临了。在2011年的2月,雷霆队送走了队中的三号得分手杰夫-格林,从凯尔特人换来了肯德里克-帕金斯。他们一方面兴奋于能够获得这样一个强壮的中锋,另一方面,雷霆也同样希望要给哈登(跟伊巴卡)更多的时间。“詹姆斯就是要被提拔上来的那个人,所有人都知道这一点,”杜兰特说,“他必须在赛季中期改变自己的角色,这并不是一件轻松的活计。”

尽管他才22岁,哈登的球风却很老练。“他一开始打球的时候并不是非常地具有运动力,”佩拉说,“所以他学会了如何在地板上打球,那些视野、卡位和投射。其他的东西随后也慢慢到来。”如今,他拥有所有的特质,包括强势冲击篮筐,被低估了的欧洲步,诡秘的上篮,还有利用掩护来找到突破口的绝招。“他是我搭档过的球员里最擅长利用队友来做掩护的一个,”科里森说,“而且他不管有球无球都能这么干。”

但让我们坦白说吧,哈登在这几个系列赛中打得并不是那么好。自打对湖人的系列赛以来(原文发布时刚打完对马刺的第1场),他的命中率只有37%,而且三分命中率只有35%。他的防守质量也有所下滑,在对阵科比的时候,他显得足够强壮但却跟不上对方的步伐。在西部决赛第一场里,吉诺比利(人们常常说他是哈登的模板)26-19完爆了他,而且哈登这19分里还有9分是在最后两分钟里、马刺几乎锁定胜局了的情况下获得的。

然而,在第四节刚开始的时候却有这么一个时刻,当时哈登的表现,证明了他在利用有球掩护时几乎比联盟中任何一个球员都要强。科里森提到弧顶来为他做了一个掩护。通常,科里森的掩护会让哈登朝自己更习惯的左手方向突破,然而哈登有时候也会告诉他从另外一边来做掩护,这样他就能从右边甩开他的防守人,再把球拿回到左边去上篮。在那个回合中,科里森就是那样做的。哈登朝右突破,然后很快地运了一下球回到左边,看起来他好像要从中路直杀篮筐了,但他却做了一个急停跳投。此时,他的面前空无一人。“在他这个年纪,”科里森说,“很少有人藏着这么多的小把戏。”

-----------

在对湖人第四战的几分钟之后,哈登的羞涩与骄傲就在雷霆更衣室里同时上演。

跟平常一样,杜兰特和维斯布鲁克早早已经撤到了新闻发布厅里,那里有明亮的白炽灯、高清电视跟斯蒂芬-A-史密斯这样的名记。然而在更衣室里,所有的目光都聚焦在哈登身上——即使他并不在舞台之上,这个男人自有本事吸引过来群众簇拥。他坐在他的柜子前,给自己的橙色球鞋系上鞋带,掩住下面亮色的菱格袜子,然后在打底衫的外面,再穿上一件衬衫。等到他穿好衣服,记者们就开始向他抛出一个又一个的问题,而他则用礼貌的套话逐一回应。他看起来并不尤其热爱这样的瞩目,至少不像他在球场上那般地热爱。另外,无论他本质上是个多不甘平凡的人,哈登清楚地知道,对待媒体最好的方法就是来者不拒但是透露甚少。

这场景让我想起了我们此前一天在圣塔莫妮卡高中的那番对话。彼时,我想知道哈登对他自己的观感,以及对于他职业生涯的期许。明年夏天,他可能会成为一名自由球员,但普雷斯蒂已经表达了希望完整留下四位核心的愿望,尽管在新的劳资条款下,这可能要让球队背上奢侈税的重负。所以哈登可能必须面对这样一个抉择:继续留在现在这个地方去扮演一个极具天赋的辅助角色,或是远走他乡去索取一个顶薪合同?他是愿意在现有的角色上完成进化而成长为一个完美的万金油第六人,或是转型成为一个完全不同的、终于接受了精英角色与合同的领袖级球员?

“我不担心那个,”在圣塔莫妮卡,他这样回答我,语气跟每一个碰上这种问题的球员一样波澜不惊。“我现在考虑的只有这个系列赛,还有这个季后赛。”

为了获得更多的资讯,我拨通了佩拉的电话,毕竟正是他在2005年的那趟飞机上,坐在哈登身边,告诉他要接管过整支球队来。“我无法预测他接下来要做的事情,”佩拉告诉我,“但我知道,他的目标是要多的冠军。他就是这样的人。如果他能够跟雷霆一起夺得多个冠军,那么毫无疑问,他们就会拥有他的注意力。”

而,如果他们想要赢得多次总冠军,他们也需要哈登的每一个方面——那个跟佩拉一起坐在飞机上的沉默的男孩,还有那个只手终结了小牛的明日巨星,那个内向的哈登,那个高调的哈登,还有那个画家和那个军事艺术家……那个无法被简单阐释的詹姆斯-哈登。


原文标题:The Many Faces of James Harden

原文链接:http://www.grantland.com/story/_ ... -guard-james-hard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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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12 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14)在失望中体会爱的代价—当LBJ击溃绿军


从他女儿对洛杉矶国王队的激情,到他自己对波士顿凯尔特人的热爱,比尔-西蒙斯在这相似的失望中看到了体育之于人生的意义,以及爱的代价。

文/Bill Simmons

译/七猫

我女儿哭了起来。我们当时刚刚见证了一场未能实现的斯坦利杯夺冠庆典,在回家的路上,正在奥林匹克林荫道上等红灯。一个沮丧的国王球迷挤到我们右边的车道,他看过来,然后发出了“啊哦哦哦——”的低呼。他戳了戳他的同伴,那也是一个沮丧的国王球迷,于是他也凑过来看了一眼。他们大概也就盯着我们看了一两秒钟,可能是想起了那些体育曾让他们流泪的过往。然后红灯转绿,他们就开走了。

这是周三晚上发生的事情。体育只让我女儿哭过两次,另外一次是发生在某个周六的斯台普斯球馆,我穿着一身波士顿棕熊队的球衣,戴着一顶波士顿的帽子,正谨慎地庆祝着棕熊队击败国王队的胜利。我说“谨慎”,是因为我们买了国王队的季票,而且我喜欢坐在我们身边的所有人。没有什么事情比某个客队球迷坐在主队区域然后还毫无自觉地为他的球队热烈欢呼更令人讨厌的了。快船每一场比赛都是那样的。我可不愿意成为那种人。我讨厌那种人。我们都讨厌那种人。

所以我低调了许多,而且在赛前我就跟她打好预防针啦——“你看,这是爸爸的主队,就好像国王是你的主队一样。我很少跟你讲人生大道理,除了‘洁身自好’、‘别跟湖人球迷约会’还有‘在任何情况下都别把自己的裸照发给别人’以外,就是‘你在每个运动里都只能有一支主队’了。”——但真当这事儿发生的时候,她还是没办法接受。她感觉被背叛了。当国王在最后几秒钟差点扳平比分的那个球擦门而出的时候,我挥了一下拳,然后就发现她瞪着我,用那种“我会让你好看”的威胁眼神。

然后就像那样,她开始哭起来。我一边有些同情,又有几分窃喜,就好像她终于过了什么“体育迷入门考试”一样。在回家的路上,我偷偷用iPhone拍了一张她哭完以后红鼻子的模样来当作证据——你知道,“这就是我女儿第一次为了体育而哭的时候”——只不过她发现我在偷拍她,她立刻就炸毛了,她一边抢一边用力把我的手臂都抓出了几道血痕,并且在那之后的两个小时里都拒绝跟我说话。也就是那个时候,我知道我女儿是真心喜欢体育。

我总会假设我的孩子们会热爱体育……但这种事情永远也说不准。你知道我儿子现在最喜欢的明星是谁吗?迈克尔-杰克逊。他爱迈克尔和狼人(排名有先后),所以你能想象他对《颤栗》会有多狂热了。我永远永远都猜不到这种事。这就是父母。你永远得随着孩子的奇想而起舞。不过与此同时,我也玩了一些小花招来让我女儿爱上体育,不止是那种老套的“带她去现场看比赛,看看她会不会喜欢”。她5岁以后,我就找几个家里孩子比较大的朋友打听了下看有没有什么秘诀,结果他们说的东西都差不多:你没必要让他们跟你喜欢同一支球队,不过,你至少可以让她不要喜欢你最讨厌的球队。这可真是个好建议。尽管要让一个住在洛杉矶的人喜欢3000英里之外的波士顿球队很有难度——当然我是例外——我至少可以给她洗脑,让她讨厌湖人,还有任何名字里带有“纽约”的球队,然后为了保险起见,再洗脑一次让她真的很讨厌湖人。然后呢?就只能由她自己决定了。这看起来像是一种很公平的妥协。真的,我只是希望她喜欢体育而已。毕竟在我人生中最重要的75个瞬间里,至少有20个跟体育相关。

(好吧,我绝对说谎了。可能是30个。说不定能达到40。)

但愿,她能喜欢。但愿。

女儿与体育的故事


从去年10月开始,国王成为了我女儿的第一主队。冰球跟所有其他运动都不一样,它节奏诡异又疯狂,简直像为00后贴身打造的,而且我们还没说诸如球迷大嚷着“嘿史密斯,你烂毙了”或者把守门员的姓编成某种讽刺小曲儿此类的事儿。这些观众更加自我,有更多一辈子的死忠球迷,没有那么多凑热闹的,也没那么有组织,简单说就是更亲切也更投入。总有人说冰球球员的素质最好,但你很少听谁会说冰球迷是最好的现场球迷。事实上,他们是的。在北美四大运动中,只有冰球在现场看的感觉会有显著提高。

我总以为我女儿会成为一个篮球迷——她喜欢打篮球,甚至也喜欢去看快船的比赛。(她不会去看湖人比赛,因为“湖人球迷都在那儿”。所以说洗脑还是有效果的。)所以想象一下我会有多惊讶吧:她在第一次看国王队比赛的时候瞬间就爱上了他们,她甚至还问我们旁边的女士,“谁是最好的球员?”答案是进攻核心安泽-科皮塔,但只是因为当时乔纳森-奎克还没有变身成绝地武士。她看着科皮塔滑了几个来回就做出了决定,“我要一件他的球衣!”因为,你知道,小孩子是这个星球上最容易一头扎进什么里面去的生物了。在下一局开始的时候,她就已经骄傲地炫耀起自己黑色的11号球衣来了。她着迷了,于是一切再不能回头。

我们在接下来的六个月里又去看了很多场国王队的比赛。她迅速学习着冰球这项运动,很快就理解了“爆冲”和“死球”是什么意思,但有点疑惑于各种不同的越位规则。(我至今都不确定她是否真的理解了。)她热爱加时,还有“突然死亡”这个词。她非常热爱点球。她注意到了我这么多年来都没留意过的事情——你知道,比如说巡边员是怎么在冰球撞到他们冰刀之前是怎么利用撑着广告板跳过去的啦,或者是守门员们是怎么在每次暂停的时候都好像强迫症一样把水浇在脸上的啦。她讨厌球迷对待达斯汀-彭纳的态度,他们可怜的左锋总被球迷嘘,所以每次有人嘲笑他以后,她常常会大喊一声“彭纳加油”。慢慢地,她也有自己最喜欢的球员排名了:科皮塔第一,然后是德鲁-道蒂(他们英俊的明星后卫),然后是彭纳,再然后是奎克。那是她最喜欢的四个人。

四月到来,我开始给她讲解季后赛的知识。“这里有个东西叫做斯坦利杯,是个很大的奖杯,看起来就像一个超级大的杯子一样。你可以从杯子里面喝水,然后把它举过头顶。所有人都希望能举起它,所以每个人在季后赛里都会打得更努力。你需要击败同一支球队四次,并且小心不要被他们击败四次。然后再来一次。然后再再来一次。如果你连续四次都做到了,你就得到那个杯子了。那样的话,他们会把杯子交给队长,然后他会带着它四处滑并且亲吻它,然后把它交给一个队友,然后那个家伙也会四处滑。那简直他妈的棒极了。呃抱歉,非常棒。”

她没太理解,不时提出一些愚蠢的问题,比如“所以说,如果他们击败第一支球队四次,就赢得那个杯子了?”不过慢慢地,她就明白了。余下的事情大家也就都知道了,国王队作为八号种子在温哥华偷到了前两场胜利,然后完成了超级黑八,并且一路过关斩将。我女儿只错过了一场他们季后赛的主场比赛,而且她不止一次地提出疑问:“为什么他们不总能打得这么努力呢?”就好像她在为自己的“因为这是斯坦利杯”广告而旁白一样。答案很简单:这就是冰球,总有球队突然爆发,这种事年年都有。

他们在她睡着的时候打进了总决赛,这都得感谢彭纳在菲尼克斯打加时赛的时候打进的那颗进球。然后在新泽西赢了两场之后,她算了算,意识到周三晚上可能就是夺冠之夜……你知道,如果他们赢了第三场的话。他们真的做到了。国王队进了四个球,奎克又一次令人震惊地零封了对手,我女儿打破了她“尝试发起‘国王队加油’呼声的最多次数”的非官方纪录,她甚至发明了一种还算有创意的方法来羞辱未来名人堂成员马丁-保多亚(“嘿,马蒂,你比我爷爷还老呢!!!”)当科皮塔用那种被我的朋友刘易斯(我朋友圈里唯一一个国王球迷)形容为“简直是80年代俄国奥运队附体”的方式为他们打入第二粒进球的时候,她完全癫狂了,高举着双臂蹦蹦跳跳的,跟我们旁边的所有人击掌,甚至还跑到看台最下面,像个疯子一样“砰砰”捶打着玻璃。我敢说我从来没见过她那么开心——从来没有。

然后就是周三的比赛了……唉。

我试图警告她。我试图给她做好心理准备:“看,这就是体育,你永远都说不准的,你没法预测他们一定就能赢。”她不听,她一直在说,“爸,停下来,别说了。他们一定能赢的。”她整个晚上都在盘算这事儿,一直想着各种败RP的事情,比如说“谁会第一个举起奖杯来着”还有“他们会举着它滑多久?”她坚持要在热身前40分钟就到场。在去球馆的路上,她探出窗外向每一个穿着国王球衣的人挥手。我们到达市中心之后,发现那里已经成为了一片国王球衣的海洋——比我们曾经见过的任何时候都多。她高兴坏了。

“看那些球衣!!!!”她兴奋地说,“湖人能有这么多吗?”

我就看着这一切,心里一直有种不妙的预感:“喔天啊,今晚可能就是命运之夜了……她会遭遇到第一次痛彻心扉的惨败。”

事实上,我一直以来都对他们的球迷有这种感觉。国王队在过去44个赛季里都倒霉得一塌糊涂,那些年基本上都是介于“不开心”和“不值一提”之间。准确来说,他们总共有两个能被人记住的“时代”(马策尔-迪翁/罗吉-瓦谢和茨基),一次奇迹(1982年对阵油人的时候打出一次5-0的逆转),一次斯坦利杯决赛经历(1993年)以及随之而来的心碎时刻(1993年在斯坦利杯决赛中,国王在第二战2-1领先,结果麦克索利被发现使用了违规的球杆,导致蒙特利尔加拿大人将比分扳平)。国王球迷连悲壮都比不过加人球迷,也不像枫叶球迷那样心酸。他们是什么?连他们自己都不知道。然后突然之间,他们的球员就开始赢球了,还一直赢。这时候湖人和快船也双双出局了,洛杉矶大街上的车辆开始插上国王的小旗,越来越多的人穿上国王的球衣,而奎克就像科比一样会得到“M-V-P”的呼声,还有,等等——这都是怎么一回事呢?

到第四场之前,他们就像被编入了最不可思议的拉斯维加斯电影,筹码越堆越高,他们一直在赢钱,所有人都在开心大笑。在那场比赛之前,许多长期的季票持有者在冰场前面摆出各种姿势合影,就好象他们要在这里彩排一场婚礼之类的。甚至朱莉娅(整个赛季都坐在我们身边,耐心回答我女儿各种烦人的问题)都展现出一种老球迷不该有的、令人震惊的乐观态度来。当我遵循着攒RP的原则说,“啊,这种所有人都认为你们今晚会赢的感觉——真让我紧张啊。”朱莉娅却很快回答说:“喔,我们今晚会赢的。”

啊-欧。

所以他们在现实面前完全措手不及。在比赛还剩五分钟的时候,新泽西将比分反超,现场所有观众都陷入了沉默。在所有人之中,最无法接受现实的是我女儿。她当时就快哭了。我试图安慰她,告诉她“还有时间,你要心存希望”,但这一切都是徒劳。时间一秒一秒地流逝,国王愚蠢地犯了一次规。她的眼泪开始在眼眶里打转。我一直小心地劝着她,安抚着她,揉着她的肩膀,做一切我能想到的不让她崩溃的事情。还剩50秒的时候,国王队换下了奎克,然后几乎是立刻就被偷袭得手。我必须要带她离开这里了。越好越好。我们沿着过道一路向上走,她把自己的脸捂在白色的毛巾里,就是那种现在所有人都在挥舞着的那种讨厌的白色毛巾。她一直含着眼泪,直到我们坐进车里。然后,嚎啕大哭。

还记得《阿甘正传》里的那一幕吗?当阿甘发现他有个儿子的时候,他咀嚼着这个消息,然后就开始担心这个孩子会不会跟他一样笨。有那么两秒钟,他在心里恐慌起来,“喔天啊,不要,我希望我没有毁了这个孩子。”在看着我女儿啜泣的时候,我心里也冒出了一模一样的念头。我为什么要对她做这样的事情呢?为什么我要把她拖下水呢,我明明知道,作为球迷,不开心的时候永远比开心的时候多。

然后我想起来。体育就是人生的某种隐喻。在表面上,所有事情都是黑白分明的:赢,或者输;笑;或者哭;欢呼,或是狂嘘……然后,最重要的是,爱。再往下看呢,几乎就全是好事——那些回忆,那些感情,那些狂热,那些球迷,还有所有那些让体育成其为体育的事情。不仅仅是看着你的球队赢得斯坦利杯,而是你早上醒来的时候就会对自己说,“再过12个小时,我就能见证我的主队赢得斯坦利杯了”。你会在第五战的时候坚持坐在第三跟第四场的时候同样的椅子上,因为那两场都赢了,而冥冥之中,这必定有什么因果关系。你在局间休息的时候去洗手间,发现自己尿在一张魔鬼队(新泽西魔鬼就是洛杉矶国王的决赛对手)的卡片上,然后意识到这是某个邪恶天才的杰作,每一个小便池里都被人放了一张魔鬼队的卡片。你会探出车窗,向每一个跟你穿着同样球衣的人挥手致意。你会注意到到机场的保安盯着你的凯尔特人球衣看,在他开口之前,你就知道他会说“你觉得他们今晚能赢的对吧?”所以热爱NBA的你会小心地避开西部决赛的消息,因为你至今无法相信他们是怎样偷走了你的球队,但在整个系列赛之后你又眼含热泪,因为你不敢相信你那淳朴的小城市本来竟然有可能赢得冠军。*所以你会在夺冠之前就摆好庆祝的姿势拍照,然后又会后悔自己做了这样的事情。所以在等红绿灯的时候,会有两个陌生人看着你哭。一切都黑白分明,却又不止如此。

我与波士顿凯尔特人

12个小时之后,我横穿整个美国飞回波士顿去看凯尔特人打热火。我妻子完全无法理解。第二天晚上我们在洛杉矶有个派对,会有谁想要在24小时内在美国东西海岸打个来回呢?

“我不明白,”她说,“为什么你不能在家看电视呢?”

因为这是我25年来最钟爱的一支凯尔特人队。因为我们可能会见证历史——勒布朗/韦德时代命悬一线,这也可能是绿军三巨头的最后一场主场比赛,这场比赛要么将作为勒布朗最伟大的表演而被世人铭记,要么将成为勒布朗他连续第三年的崩溃之战(非此即彼,绝无中间地带)。因为我想要在那里跟我爸一起看球。因为我想要漫步在堤道大街,徜徉在熟悉的绿色海洋之中,仿佛我从未离开。因为我想要沉浸在“凯尔特人加油”的呼声之中,听到熟悉的腔调,享受着只有在现场才能看到的场景:比如加内特会在跳球之前与每一个对手的球员碰拳,重重地踩上靠近波士顿板凳席那边的罚球线,朝他的球迷发出嘶吼的声响。因为我们已经花了五年时间来见证朗多、皮尔斯、阿伦、加内特和里弗斯不懈的努力,去保护那些对他们——和我们——都至关重要的东西,即使队友不断在变换,即使伤病不断侵袭,即使交易流言始终萦绕在他们周围,而他们中的每一个人都有很多个理由随时打包走人。

他们近乎奇迹的复苏无关金钱、数据、赞颂、媒体、广告、品牌或者合同,他们四个人只是纯粹热爱站在彼此的身边并肩作战,他们热爱自己的教练和球迷,就这么简单。当三月交易截止日逼近的时候,正当赛季即将分崩离析之时,有趣的事情发生了:他们为了能留在一起而发奋努力,教练把“四巨头”(现在确实是这样了)叫进他的办公室,问他们是否还相信自己能夺得2012年的冠军。他们说是的。然后在四天之内,他们几乎在客场横扫了加州三雄(湖人、快船和勇士),显示出了令人瞠目的决心。与此同时,没有人能提供给丹尼-安吉一份他无法拒绝的报价,于是他决定要把他们留下来最后再试一次。这种事情,你永远也猜不到。

三个月过去,德里克-罗斯在养他的膝伤,迈阿密突然熄火,而老迈的凯尔特人只需要一场胜利就能成就队史上最不可思议的总决赛之旅。他们伤兵满营,甚至连主教练都深受疝气之苦。是说,连主教练都伤了???倒下的人越来越多,但兄弟们继续蹒跚着向前,无畏而英勇。他们开始与球迷们融为一体,如同1987、1976和1969年的老凯尔特人那样。这与2008年突如其来的梦幻赛季完全不同,现在,他们已经深入了我们的骨髓。最好的球队就像你的爱犬一样——即使他们小的时候最好玩,但等到他们渐渐老去,而你对他们的一切都了若指掌的时候,最有意义的时刻才逐次降临。所以重点不是朗多扔了一个绝妙的空接给加内特,或是阿伦绕开双人掩护投中一记三分,又或者是皮尔斯整场挣扎地19投6中却不知怎么还能投中最重要的那个球;最重要的是,这些画面是多么熟悉,它们与整个球队的历史交织,融合成一个整体。这不是一支伟大的球队,这是一支伟大的凯尔特人队,一支会让红衣主教投入挚爱的球队。这才是最重要的,而这也是为什么,我们会永远铭记2012年凯尔特人的原因。

这也是我为何要专程飞回来的原因。与周三晚上国王的那场比赛不同,任何过分自信的迹象都被迈阿密场上有他们最好的球员(他或许也是世界上最好的那一个)的事实所压抑着。波士顿球迷希望热火能分崩离析而凯尔特人的骄傲得以延续,但在内心深处,我们知道勒布朗心里藏着一头单场能砍下45分的猛兽。这是促使我飞回来的另外一个原因。所以结果会是……

A.凯尔特人进决赛。

B.勒布朗打出他职业生涯最好的一场比赛。

C.A和B。

没有第四种可能。

一个被勒布朗击垮的球迷

现在你们都已经知道结果了。勒布朗出场的时候表情就很奇怪,放松,甚至有些事不关己的冷漠,上面写着……好吧……我不知道。他生气了吗?他神游去了?他终于开始把气撒在队友身上了?他几乎都不跟他们交流,自顾沉浸在自己的小宇宙里,仿佛头上戴着什么隐形的隔音耳机。他打得当然很努力,但你没法理解这都是什么意思。这是像德怀特-霍华德那样吗?好比,“我来这里做好自己的工作,我会努力,因为我现在还是这里的一员”?压力终于打垮他了吗?他跟韦德发生什么争执了吗?他到底在想什么?

然后……那些投篮一次又一次地落入篮筐。刷。刷。刷。就好像迈阿密突然意识到“哦对了,凯尔特人根本找不出人来对付勒布朗-詹姆斯嘛”,更重要的是,勒布朗自己意识到了这一点。他不再担心什么分享球权,什么要让队友参与进攻,什么分球给空位的队友。他不再担心要如何讨人喜欢。也许勒布朗对自己说,“管它的,我就要打满48分钟,得到至少50分,然后就算我们输掉了这场比赛,也没有人能怪我。”也许他说的是,“韦德已经有一枚戒指了,这次我要拿到我的。”也许是有人(韦德?)告诉他,说,“这种你一下我一下再你一下的套路玩够了,现在这是你的球队,你拿好球,做好你该做的事情,然后带我们回家。”也许第五战那令人尴尬的失利,还有那令人惭愧的“你们做得很好,已经很努力了”的孩童呼声,以及连续36小时不间断的“热火要完蛋了吗”的新闻报道彻底激怒了他。也许他的挚友、经纪大亨维斯引经据典地给他来了一场气势蓬勃的赛前动员演讲?

我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我只知道,那些球如同骤雨一般地落入篮筐。在他连续投进第五个球后(他一度10连中),他每一次的命中,都会让整座球馆的球迷发出痛苦的呻吟——我们仿佛回到了30年前,再一次体验被费城的安德鲁-托尼摧毁心灵的痛苦。如果你曾经在现场见证过这样的比赛,你就会知道,这世界上没有比这更接近死亡的声音了。他一个人凭借只手之力就屠杀了我印象中最有活力的凯尔特人球迷。他上半场就得到了30分。三十!而他在做一切的时候,脸上却还是毫无表情。这就好像是看什么反社会的犯罪视频,冷血的连环杀手在屠杀之后将受害者的尸体肢解再放进冰箱。唯一的不同在于,我们就在现场。

你无法想象在现场见证这一切是什么感觉。我知道迈克尔-乔丹曾经有过类似的壮举,还有一些别的什么人。但这次的代价和风险都不一样。这不仅是一场生死战。这一次,勒布朗是将他的整个职业生涯到放在了审判台上……然而他只花了一个小时去告诉陪审团:“回家去吧。我是历史上最好的球员之一。不要再对我挑三拣四,别再说我这不行那不行了。不要用那些从未有人达到过的标准来要求我。不要再因为某个我也许永远不应该做出的愚蠢决定而责怪我。别再骂我软弱。别再说我不想赢。闭嘴吧。就……闭嘴。”

作为一个凯尔特人球迷,我被击垮了。作为一个篮球迷,我由衷欣赏这一场演出。这是我们历史上最伟大的球员之一打出的他职业生涯最伟大的一场比赛。他的伟大湮没了所有其他的插曲。毋庸置疑,凯尔特人没办法跟他相比——特别是皮尔斯,他四周以来都拖着一条伤腿,接连对抗伊戈达拉、巴蒂尔(微博)和勒布朗,他纯粹是凭借着精神力在战斗,而这都已经消耗殆尽。球迷们都被吓坏了,以致于许多人(包括我和我父亲)在比赛还有三分钟结束的时候就退席了。我们不是那些讨厌的伪球迷,也不是要赶在堵车之前走,我们只是不想再留在那里了,我们要逃离勒布朗。他毁了本应属于我们的魔幻之夜。整个晚上,我们甚至没有得到一次欢呼的机会,或是改变比赛的气势,或是为我们的球员加油,任何事情。他拿起遥控器对着我们,然后按下了“静音”键。又好像是一场交通意外,勒布朗轰然碾压过18000人。

离开球馆的时候,我注意到了一种残酷而又怪异的寂静,就像头一天我在洛杉矶所听到的一样。两种不同的运动,在这个国家的两端,却有着相同的声音。父亲和我慢慢走回他在“灯塔丘”的房子,在数百名球迷中间,就像行尸走肉地那样走着。你能听到有人胡乱吹着喇叭“哔哔”不停,还有人一脚把啤酒瓶踢翻,发出哗啦的脆响,就是这样。如果我还只有9岁的话,我可能会哭得像1978年红袜对扬基那场季后赛后那样惨。我已经很久没有为体育哭过了,但,我从未停止爱。和心痛。

“我很遗憾你特地飞回来就看了这个。”父亲终于开口。

“我不遗憾,”我说,“这是很震撼的表演。我很高兴我就在现场。”

我都不知道我是不是真心说这话的。我们开始讨论,复习这场比赛,希望搞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们达成了共识,勒布朗压根不可能还能打出这么好的比赛,而皮尔斯也不可能还打得那么差。我们讨论了在第二跟第三节中那些错失的机会,还有那些波士顿本来应该投进的球。我们想起来,凯尔特人从来不会连续两场表现稀烂,而迈阿密对他们也远未造成心理威胁。到最后,我们打起了精神。凯尔特人还活着。还剩下一场比赛,赢者为王败者寇,而结局永远无法猜透。

这比周三晚上从斯台普斯中心离开的时候感觉要好上那么一点。在那个红绿灯之后,我女儿继续哭了大概一分钟,然后就把她的矛头指向了我。因为,你知道,当人家爸爸的就是这么个作用。

“你甚至都不关心国王队,”她控诉:“你只关心你那些愚蠢的波士顿球队。”

“不是这样的,”我说,“我关心他们,因为他们是你的主队。”

“但你不是真的关心,你又不是国王球迷。”

“那倒是。”

“所以你才不会懂,”她决定:“你才不懂这种感觉,你压根一点也不明白。”

但其实那就是体育……我懂的。


原文标题:The Consequences of Caring

原文链接:http://www.grantland.com/story/_ ... consequences-ca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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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16 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15)总决赛排行-LBJ完胜KD&斯特恩最大赢家


总决赛两场战罢,双方打成1-1平,一个天雷地火的系列赛正渐入佳境。Grantland网站的专栏主笔比尔-西蒙斯在两场比赛过后对参与总决赛的球员做了逐一点评和排名。

文/Bill Simmons

译者/nic

1.凯文-杜兰特

事实:在第二场开打前2小时,杜兰特就完成了热身,然后晃到看台,给球迷签名签了足足20分钟。

事实:在前两场,杜兰特得到了68分,仅次于艾弗森,乔丹。

事实:杜兰特在第一场末节得到17分,第二场末节16分。这是自从1976年NBA与ABA合并后第一位连续两场总决赛末节得分超过14的球员。36年的纪录。

事实:任何杜兰特瘾君子【作者注:自从2006年11月开始我就往血管里注射了KD-酷爱饮料】都会认为杜兰特在这个系列赛的表现只算隔靴搔痒。他在第一场打得挺好——高效,控制节奏——但你都不能说他“打疯了”。第二场他根本很烂(以他的标准来说),愚蠢的犯规一大堆,差点在关键时刻被罚下,最终被NBA的小小潜规则——“我们不会在季后赛关键时刻把一个准名人堂成员赶出场除非他叫保罗-皮尔斯”——救了。杜兰特会在未来拿出禽兽一样的表现的。也许是第四场,甚至可能就是下一场。一定会来的。

2.托尼-布拉塞尔

在第二场最关键的一次进攻里,你也许注意到了,防守杜兰特的勒布朗似乎犯规了。只是布拉塞尔看得不够清楚没有吹。哦,等等,他真的就站在五尺以外?我错了。你也知道接下来发生什么了,杜兰特错失了投篮,迈阿密拿到篮板球,顺便打了维斯布鲁克的脑袋(裁判也没看见),勒布朗靠两个罚球锁定胜局。

事实上我是觉得迈阿密配得上这场胜利的,但我很抵触那个没有吹的犯规,因为……

·我们本来有机会看到杜兰特通过两次罚球让雷霆追平比分;

·我们本来有机会看到勒布朗在25英尺跳投绝杀,然后推特为此爆炸6分钟;

·我们本来有机会看到最珍贵的剧本:总决赛进入加时;

·这次吹罚保证了本届总决赛将在6月27日结束,也就是说,一个哨子,导致系列赛将打到第七场。要知道,选秀就在两天之后进行。两天?我甚至连准备讽刺安德烈-瑟蒙德资料的时间都没有。去youtube看视频,分析模拟选秀19.0,告诉我自己我的凯尔特人就要在第21或22顺位拿下一个不敢坐飞机的球员!太狗屎了!为什么NBA不能把选秀夜推迟?他们没发现总决赛可能打七场吗?NFL花了6周时间为自己的选秀造势——NBA连4天都没有?

(好吧好吧,上面最后一段不太诚实,“不敢坐飞机的球员”说好听点是富人版鲍里斯-迪奥!我觉得很棒!我们可以让他一赛季打55场,全部是主场或者东部的比赛,这样他就可以坐火车去打球!)

3.肖恩-巴蒂尔

本赛季他在热火的表现可以分为以下几段,顺便配了帕特-莱利的脑补自白:

全明星前(34场比赛):场均22.3分钟,4.5分,投篮命中率38.9%,三分命中率36%

(莱利:“好吧,有些刚来的球员比较慢热,但我们的选择是正确的。”)

全明星后(32场比赛):场均23.9分钟,5.1分,投篮命中率38.5%,三分命中率32%

(莱利:“NND,我们在签巴蒂尔(微博)之前没做过评估么!或者那帮XX看得是他2007年的录像?”)

第一轮:场均27.6分钟,6分,投篮命中率34.6%,三分命中率32%

(莱利:“詹姆斯-琼斯还健康吗?他每场能打30分钟么?”)

第二轮:场均29.3分钟,3.8分,投篮命中率21.2%,三分命中率27%

(莱利:“好吧,至少我们省了买刀叉的钱因为巴蒂尔和迈克-米勒在比赛中已经互相捅对方后背了。”)

第三轮:场均38分钟,7.1分,投篮命中率36%,三分命中率35%

(莱利:“这个人看上去好像有点像肖恩-巴蒂尔了!”)

第四轮:场均42分钟,17分,投篮命中率71%,三分命中率69%

(莱利:“如果你们还记得,是我把肖恩-巴蒂尔签下来的!我就知道他能打!”)

不管怎样,我怎么也没想到巴蒂尔在总决赛的三分球命中率能接近70%。我也不觉得前两场他是侥幸,他的状态提升与他的上场时间增加有很大关系。他打得越久,就越找得到3分手感,越能制造进攻犯规,遮眼防守也越有效。他就成了那种“做队友你很爱做对手你很恨”的角色球员。

如果你在赛前下了1赔15000000的注赌巴蒂尔会成为2012总决赛MVP,相信你现在一定很开心。

4.勒布朗-詹姆斯

在过去10场比赛里勒布朗的场均数据:45.4分钟,32.5分,10篮板,4.2助攻,1.6抢断,投篮命中率51.3%,3.1失误。哦,他还打出了一场季后赛历史上经典的战役(东部决赛第六场,他承受了一个篮球运动员可能承受的最大压力);在第七场发挥出色。

而在昨天的关键比赛中,他打出了典型的勒布朗数据(32-8-5),风头压过杜兰特还让KD陷入犯规麻烦,在最后85秒投进了刺刀一样的打板,最后14秒还投了个三分(没进——事实上他在半决赛以来三分球53投13中),之后防守杜兰特立了大功,最后在疯狂嘶吼的球馆里——a.我的隐形眼镜差点被震脱;b.我甚至听不见我身边的朋友陈在吼些什么——两罚全中。

勒布朗会得到赞誉吗?我在写这个专栏的时候还没时间去看网上对他的评价,虽然我想一定会有人说“勒布朗差点就因为那个三分球不进葬送了比赛!”对此,我只能说:在昨天的比赛中,勒布朗是最优秀的球员。在现场观看了他最近四场比赛中的三场,我可以总结以下几点:

·对于杜兰特如果说可以与勒布朗相比,那只是在进攻端。如果比全部,根本没得比。

·勒布朗不是完美的,没有人是完美的。你知道勒布朗在职业生涯中做出的最聪明的决定会是什么吗?赢下2012年总冠军然后立刻退役去打橄榄球。“你不是忍不住黑我么?你不是觉得我做什么都是错的么?看好了,我现在就消失。”(顺便竖根中指)反正乔丹也这么做过,如果勒布朗也来这么一次“祝你们奥运好运我就不奉陪了”,我想我们会比昨天的雷霆球迷更沮丧的。我们会想念他,希望他回来的。当然,勒布朗永远不会做我之前说的这些事,但你必须承认这点。

·我在总决赛前瞻里已经写过了,但还是要重复一遍:如果这个时代最伟大的球员输掉自己的前三次总决赛,那将是历史上最大的悲剧。你看,他们输了第一场,多少人就开始给热火挖坟埋土了,边挖还边幻想雷霆如何同时留下杜兰特、维斯、哈登、伊巴卡,组建新王朝。这不禁让我想起了……

5.德维恩-韦德

第一场输掉以后,韦德被媒体喷足了27个小时,甚至让他说出了“我当然不再是24岁的我”这种话(摸我)。他显然会在第二场打得更好。【作者注:当我发了推特说这话的时候,大家还说我是败人品,我还特地又发一条说我不是败人品。】

如果做一个NBA自尊心强度排行榜,韦德跟科比名列前两位旗鼓相当,第三位的强度将大大下滑(得奖者或许是克里斯-保罗),之后就是4到400+直到文斯-卡特。【译者注:西蒙斯在所有文章里都以调戏卡特为乐】

球队老大们是很奇怪的。在某些情况下,他们总是相信自己是最好的,不管是在篮球比赛,还是赌场,还是夜店,甚至是停摆谈判里。过去20年里,只有4名球员有抱怨裁判的特权,他们可以走到裁判身边,与他们讨论,脸上还挂着“你知道你搞砸了吧?”的表情。这4位是:乔丹、艾弗森、科比和韦德。韦德在第二场对丹尼-克劳福德就是这么做的。

老大能成为老大是有原因的。你还记得韦德帮助勒布朗策划“决定”,在劳资谈判里跟斯特恩对峙的事情吗?每个停摆相关人士都跟我说过,在一次谈判里,韦德坐在大桌子前,勒布朗在他后面跟个小不点一样。

这就是德维恩,他会跟你说36小时“这是勒布朗的球队”、“我不再是曾经的我”这种话都不带烦的。

在第二战之前,我提前三小时入场,特地观看球员们的热身——我知道,这很神经——然后那时候韦德就已经练得大汗淋漓了。所以他在上半场打得非常好,只是最后有两次关键的失误比较糟糕。不管怎样,他终结了“韦德膝盖废了”的猜测。

事实是,他已经30岁了。他身体负担有些重了,他需要谨慎起来,不能像维斯布鲁克那样飞了。我甚至不确定他还能不能拿出去年总决赛2、3、4场那样——超级优秀但却被浪费——的表现。他似乎也没以前那么风趣了,也许是在苦恼自己的衰老,也许是不想做勒布朗的帮手,也许是两者都是。现在的季后赛对他来说已经不再那么有意思了,他的脾气看上去不太好,领袖作用也没以前那么大了。

但他总还是德维恩-韦德,他总会在比赛里苏醒。下面就看接下来五场他的表现了(重复一遍:还会有五场)。

6.德里克-费舍尔

或许是因为我太讨厌湖人了——好吧,就是因为我太讨厌湖人了——费舍尔在这个系列赛里如果表现好我就特别开心。

你还记得湖人交易掉了两个首轮选秀权并同意让骑士在2013年选秀中拿走湖人和热火首轮签中比较好的一个,只为把费舍尔换掉,得到拉蒙-我在季后赛得穿尿不湿-塞申斯吗?嘿,当你放弃掉两个半首轮选秀权只为在半决赛被淘汰的时候,你最好别错过这个机会。

我现在简直想穿着猪猪套装和塞申斯的球衣去看比赛了。

7.拉塞尔-维斯布鲁克

在总决赛场均27+8+9……然后因为在G2犯了几个错被黑成渣。我总以为朗多才是终极“饭桌测试者”,但我很难记起有谁比维斯布鲁克拿来的多,带走的更多。这种人就好比是给你带来了一只无与伦比的感恩节火鸡,甜蜜马铃薯和蓝莓酱,然后走的时候也把这些全部带走顺便捞走了肉汁。这个话题我会在以后再说,但很重要。总之,我是力挺维斯布鲁克的。

8.西雅图的诅咒

总决赛的讽刺意义在于,你在俄城找不到一个像样的酒店,喝不到一杯像样的咖啡。就好像星巴克在是说:“搞死他们!他们跟我们无关!”一样【译者注:曾经的超音速老板是星巴克的CEO】。

如果未来12年里有10年的总决赛在这里进行,我们需要更好的咖啡,和不闹鬼的高级酒店(摸我)。OKC,这些都是可以做到的,明年四月建一个四层文华东方酒店和巨型星巴克就好了。你会有很多生意,你也会有凯文-杜兰特。重复一遍:你会有凯文-杜兰特。

9.斯科特-布鲁克斯

上一次我批评他用人不当,写了“帕金斯在这轮真是没法打”(注:西部决赛时)之后,被鞭尸的速度简直比克里斯-布朗和Drake打架时飞舞的酒瓶子(摸我)还快。所以我现在很谨慎。v不过我还是想告诉你,哈拉拉博斯-沃尔加里斯(菠菜家)开玩笑说布鲁克斯一直用这种大个阵容简直像是因为自己下了注才故意输球一样。

就算抛开明显的战术优势,打小阵容简直就是常识——加快节奏,消耗詹韦体力。第二场末节一开始热火领先11分,当看着杜兰特-哈登-维斯-老鱼-科里森在场上时你很难不感叹“终于开窍了”。

我也会在三周里第二次说:“帕金斯这轮也真是没法打”,换成人话说,就是——“雷霆现在打得还不够快”。

10.大卫-斯特恩


令人低估的总决赛故事:斯特恩的魔力又回来了。过去几天他都在俄城,为了新的劳资协议、转播合同、两支掉的球队(黄蜂&灰熊)和无数在季后赛涌现的比任何体育领域都要多的超级英雄欢欣鼓舞。【作者注:总决赛第一场收视率为11.8,如果考虑到俄城的市场大小(NBA倒数第三),这简直是个禽兽数字。】

现在简直是个百万富翁都想做NBA老板了,可惜只有国王一支队可以买。去年十二月还如此挫败疲惫的斯特恩现在已经精神焕发地参加“92梦之队纪录片”首映仪式,就在几个小时前他还和吉姆-罗姆在电视上大打嘴仗(摸我)。如果说老球员焕发第二春,我想现在NBA大概有加内特,邓肯,纳什,科比,皮尔斯,但你得把斯特恩算进去。至于把他排在什么位置,我就不知道了。

许多人,包括我在去年十二月都希望总裁大人赶紧退休,我以为克里斯-保罗的交易事件就是终结的开端,那是斯特恩犯下的无可救赎的错误。【作者注:现在你可以说黄蜂拿到状元签、戈登是赚了,但错误永远在于联盟应对的方式。真的真的真的很糟糕。】以前的斯特恩绝不会犯这种错误。

他会承认他的错误吗?当然不会!他可是斯特恩!我现在几乎可以想象他在夏天宣布他会继续留任,虽然这其实是急流勇退的最好时机。球迷已经忘记了讨厌的停摆,球队经营状况在转好,收视率不断提升,勒布朗-杜兰特的对决已经为未来造好了势,斯特恩可以功成身退了。

当然,现实是他哪儿都不会去,他还期待着实现更多繁荣。

【原文点击:The Mandatory NBA Finals Power Rank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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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18 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16)俄克拉荷马城死忠,全联盟最好的球迷

欢迎来到俄克拉荷马城、伯特兰、埃德蒙顿、萨克拉门托、圣安东尼奥、蒙特利尔和许多英超球队的所在城市。当你的城市只有一支球队的时候,每一个时刻都很重要。再往深一点说,职业体育就是美国城市的某种确认性标志。

文:Bill Simmons

译:七猫

是的,超音速离开了西雅图,但你不能因为俄克拉荷马城捡起了这支球队就责怪他们。

一旦你过了40岁这个分水岭,奇怪的事情就开始发生了。你的头发会褪色或者干脆完全消失。你睡得更早,而且一沾枕头就着,感觉跟被下药了一样。你的视力也没那么好了。你会开始注意健康饮食,要不然就彻底走向另外一个极端地胡吃海塞。你参加的葬礼会多过婚礼,而且你还不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我可以举一大堆例子,但所有的这些事,它们的奇怪程度都比不上你的朋友突然/毫无理由/难以置信地离婚了。

第一反应:“我简直不敢相信!!!”,要不然就是“我就知道!我早跟你说过了吧!!!”

第二反应:“为什么?”

第三反应:“好吧,他们说是因为这个原因……但说真的,到底是为了什么?”

许多时候,他们离婚的原因决定了你是否还能跟他们两个继续做朋友,或者说,你必须要从中选一个。比较好的情况是,他们两个因为各种原因而无法再住在一起,但看在孩子的份上,他们还能保持友好往来。但如果你的大学室友抛弃了他的妻子跟三个孩子,转而跟一个20岁的瑜伽教练勾搭上了呢?那就很麻烦了。你妻子大概宁愿在家刮腿毛都不愿意再跟这对新夫妻一起出门。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对西雅图职业篮球的遭遇就是这么个感想。这是体育史上最难堪最丑陋的离婚:超音速(我们的朋友)离开了西雅图(妻子和三个孩子)跟年轻的瑜伽教练(俄克拉荷马城)在一起了。翻译:新老板把球队劫持到了其他城市,而斯特恩袖手旁观放任这一切发生。这还不算,他们还带走了年轻的凯文-杜兰特——这个天赋奇绝的巨星胚子显然是要干出一番大事来的,他的得分能力仿似与生俱来,如同鲨鱼捕杀猎物一般自然。所以在其后四年里,当俄克拉荷马城进化成如今这样极具观赏性的冠军热门的时候,你很难不去想西雅图球迷会有什么感受,至少我还耿耿于怀。西雅图不是随随便便的什么普通城市,他们有热情的球迷,他们还赢得过1979年的NBA冠军。他们的市场依然繁荣昌盛,而且蒸蒸日上。所以,为什么西雅图会失去它的篮球队,为什么NBA不愿意让西雅图拥有一支球队呢?

所有人都站在西雅图这一边,因为离婚就是这样的:如果有一个受害者的话,大家都会帮这个受害者说话。但在这个事情里面,还有一个受害者……俄克拉荷马城球迷。毕竟,偷走超音速的不是他们。他们或许希望要能拥有一支球队,但他们从未自愿成为那个20岁的瑜伽教练。所以当超音速搬来这里并且把他们的队名改成了(我直到现在都还没办法语气平静地说出他们的名字),俄克拉荷马城球迷应该怎么做?感到愧疚?抵制比赛?不支持这支球队?

更出人意料的是,这个瑜伽教练确实很棒。这让情况变得更加尴尬了。这支球队对其所在城市的重要程度,大概全美范围内也只有波特兰能稍微与之媲美。他们不仅拥有加油声最热烈的球迷,而且他们显出了超乎寻常的忠诚和热爱。这些人在总决赛首场比赛的时候提前了45分钟到场——我说的“这些人”,指的是所有有票的人——然后从赛前热身的时候就开始鼓掌。他们以一种感召力极强的热情在为自己的球队加油呐喊,我记得我当时转头跟我的朋友说,“他们不可能用这种音量连喊三个小时的,他们会透支的。”

大错特错。你知道最后透支的是什么吗?我的耳膜。我的头到现在还在嗡嗡作响。而且并非因为这是总决赛才特意上演的剧码。我18个月以前飞去俄城看了一场常规赛,当时他们也是那样的。

简单的解释:俄城确实有一批非常棒的球迷。复杂一点的解释:他们更关心这支球队,是因为这支球队对他们来说的意义更大。在杜兰特到来之前,俄克拉荷马城就是那座发生过爆炸案的城市。其他人对它的了解可能仅限于橄榄球、跟内布拉斯加州的恩怨以及1995年的恐怖袭击,而且很可能不是按照这个次序。当地人逐渐接受了这个事实。我第一次去那里的时候,有无数人都来问了我同样的一个问题,他们问,“你去参观了那个纪念馆吗?”他们希望人们去参观。他们希望外人了解他们当时所发生的一切,以及那件事是如何地在那一天,以及往后的每一天里,都彻底改变了所有人的生活。

每一次俄克拉荷马城总经理萨姆-普雷斯蒂交易来一名新球员,他就会带他们去参观纪念馆。这是唯一一种能让他们完全理解那种恐怖的方法。你永远也不可能忘记那样的日子:这座城市失去168个居民,其中包括19个孩子,而整个市中心都被彻底封锁。你永远都不可能从那样的阴影中彻底走出来。你永远也不可能停止猜测人生为什么会这么不公平,只是一个神经病,他凭什么能带走那么多条生命?普雷斯蒂希望每一个新球员都能够明白,“你刚刚加入的这个社区特别团结,因为一场可怕的悲剧把他们永远地连接在了一起。这与你曾经效力过的任何地方都不一样。你必须理解他们为什么会这样。”他鼓励他们在自己的第一场主场比赛时多看看那些观众,他希望他们能够记住,在这18000个球迷里面的每一个人,可能都在某种方式上因为那场爆炸而改变了自己的生命。

所以这就是俄克拉荷马城球迷如此特别的原因之一。另外一个原因听上去就更加耳熟:独生子女综合症。当你只爱着一支职业球队的时候,所有事情都会被放大,所有事情都被放在了聚光灯下,所有事情都有着更加深刻的意义……简单说,你会被感情冲昏了头脑。如果你的城市有三支、或者四支体育球队的话,你可以试着想象一下,把自己对这些球队的所有感情都融聚到其中的某一支上面会如何?你能承受吗?举个例子,如果凯尔特人是我唯一一支主队的话,他们在跟迈阿密那个系列赛里崩溃的时候,我能承受得了吗?我以后还能穿那天穿过的衣服吗?我会一直喝酒喝到醉死吗?我是不是已经开始写第四篇主题是“悲伤就是我的代名词”的专栏文章了?

欢迎来到俄克拉荷马城、伯特兰、埃德蒙顿、萨克拉门托、圣安东尼奥、蒙特利尔和许多英超球队的所在城市。当你的城市只有一支球队的时候,每一个时刻都很重要。再往深一点说,职业体育就是美国城市的某种确认性标志。如果捕鲸人队(NHL)离开了哈特福德,那么哈特福德跟纽黑文也就没什么差别了。如果国王离开了萨克拉门托,夫勒斯诺跟奥克兰之间的差距也会瞬间缩小。就算只有一支职业球队,它对这个城市也是一种肯定:嘿,我们重要到可以拥有一支职业队!所以俄克拉荷马球迷会早早到来,所以他们会在整整三个小时的时间里都不惜气力地欢呼呐喊,所以我的头会嗡嗡作响,所以我的朋友内森会说,“这就像是大学比赛一样,只不过年纪更大一点。”

没错,这就是很老派的球迷,所有人都会沉浸在其中、参与在其中。昨天,他们可能打破了联盟现代化以来“当地球迷到场观看己队季后赛”的纪录。一位在票务系统工作的内幕人士告诉我:1)在四支进入到分区决赛的队伍里,俄克拉荷马城的球票被转卖的情况,只占所有二手市场上被转卖球票的5%;2)在总决赛门票里,迈阿密主场比赛的球票被转卖的次数是俄克拉荷马城主场的10倍。所以外人很难找到第一场和第二场比赛里位置比较好的球票……除非你是吉姆-歌德斯泰恩(一个特别有钱特别热爱奇装异服的NBA死忠)或是经纪大亨维斯。

总的来说,这是一种非比寻常的球迷氛围。你知道那些丑得要命的蓝色T恤连成一片海洋之后在大屏幕上看起来有多壮观吗?所有人都穿着它们。他们大概是史上穿这种加油T恤比例最高的主场观众了。甚至连当地的名媛们都把这种T恤套在了自己的礼服裙上面。而且他们永远不会停止欢呼和吼叫。当他们的球队落后10分的时候,你会以为比分其实是不是很接近。无论什么时候,只要裁判的判罚对他们不利,他们就会暴跳起来,像是在某个太阳舞派对上等待入场的喝醉了的电影制片人。你怎么能那样做?你在想什么?你真是糟透了!!!!而,如果他们的球队打出一波高潮呢,他们会在接下来的整个暂停里都一直狂欢。他们会用各种不同工具制造出来的噪音来打败你的耳膜,就好象这是某种危险的狂欢场所一样。站在他们对面的球员很可能最后会像梅尔-吉布森的小孩在《赎金风暴》里一样手足无措。

与此同时,他们也不会让你忘记你是在俄克拉荷马城。一秒钟都不可能。当地人友善又热情,有点像迎接超级碗时候的印第安纳波利斯,但要更加夸张,每个人都沉浸于NBA总决赛终于降临俄城的狂喜之中。在每场比赛开始前,都有人走到场地中央祈祷。在唱国歌的时候,所有人都把他们的手放在心口上然后跟着一起唱。大屏幕上的视频反复闪烁着“俄克拉荷马”的字样,而所有人,所有人都会一起喊着“O-K-C!O-K-C!”还有任何一个城市会这样喊着他们的城市名字,而不是球队名字吗?

这是一种完美的契合——拥有无限能量与自豪的观众,还有一支拥有无限能量、年轻而又骄傲的球队。从篮球角度来说,第一战有个很大的特点:只有这支俄克拉荷马城队能让2012年的迈阿密热火显得如此之慢。在上一轮拖死了老朽的凯尔特人之后,突然之间,热火变成了那支没办法跟上对方快攻脚步的球队。勒布朗的身体天赋跟杜兰特、伊巴卡、维斯布鲁克和哈登不相上下;韦德也有自己的位置;然后呢,迈阿密还有谁能到那个级别的?要记住,俄克拉荷马城昨天赢下那场比赛的时候,杜兰特得了不显山不露水的36分(他大概是唯一一个得了35分还被球迷大吼着要他出手更多的一个NBA球星),维斯布鲁克又一次打出了那种“你到底想干什么”的比赛(数据是27-8-11,但在现场根本看不出他有这样的效率)。三巨头中的第三位(哈登)只打了22分钟。他们最好的表演来自两个角色球员(塞弗洛萨在下半场对勒布朗的防守)和科里森(21分钟抢了10个篮板)。

非说感受的话,我离开比赛现场的时候感觉俄克拉荷马城还能更进一步。他们在季后赛中的主场连胜纪录已经扩大到了9场,他们还能继续下去吗?像1987年明尼苏达双子那样夺冠?反过来说,如果热火还像昨天晚上那样沉迷跳投的话,他们是绝无可能夺得总冠军的。夺冠的必要条件是攻击篮下跟油漆区。正因为那样,2010年的时候湖人才能击败波士顿;正因为那样,达拉斯去年才能逆转。最终决定系列赛结局的,会是他们在距离篮筐五英尺内的表现,会是勒布朗/杜兰特以及韦德/维斯布鲁克的绝妙对决(即使他们互相防守的情况并不如我们想象中那样多。”

那提醒了我,俄克拉荷马城与迈阿密有着相似的问题(如果你将它称为问题的话):在让最好的球员主宰一切的时候他们表现更好(迈阿密是勒布朗,而俄城则是杜兰特),但他们第二好的球员也过于优秀,这让他们感到自己必须打出属于自己的精彩。这对两支球队来说都是一直拉紧了的绳索。当杜兰特在第四节手感火热的时候,那些沮丧的球迷们会一直喊着“把球给凯文!!!!”他们完全没办法控制自己;这对维斯布鲁克来说多少有些不公平,他一直扮演着的是一种“次子”的角色,或许他将永远都被固定在这个角色上;然而与此同时,在NBA历史上,你也很难找到六个比杜兰特得分效率更高的人。在连续两次进球之后,坐在我后面的人跳了起来,他开始大喊:“把球给他!给35号!每一次都把球给他!每一次!!!!”


你知道那是谁吗?迈克尔-雷-理查德森(微博)(前NBA球员,曾在尼克斯与篮网效力)。他希望大家都能听到他在喊什么,而其中的含义不言而喻。“我打过职业篮球,我以前可棒了。我正在把这种经历赐给你。”的确如此。

出于这个、以及很多其他的原因,我发现自己为俄克拉荷马城球迷赢下了第一场而感到高兴。你本不应该喜欢那个20岁的瑜伽教练,但问题是——他们本来也没打算成为那个角色,而你不能责怪他们去爱他们的球员。他们爱着杜兰特,以一种西雅图本来可能会爱他的方式;他们为超音速的僵尸欢呼,以一种西雅图曾经为超音速欢呼的方式。所以在为西雅图感到难过的同时,还可能为俄克拉荷马而高兴吗?当然可以。

(于是最后的教训就是:离婚真是一件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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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21 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17)脑残一犯致维斯流泪? 雷霆输真不怪他

输掉第四战后,亲朋好友试图安慰维斯,但他跟他们拥抱了一下,就走开了,一边走,一边用手擦拭眼角……

文/比尔-西蒙斯

译/七猫

在拉塞尔-维斯布鲁克的伟大表演面前,唯一的障碍就是勒布朗-詹姆斯的完美结局。

关于总决赛,我有一样特别喜欢的事情:在每场比赛结束后,大多数球迷都已经退场,但在整个球场彻底转型成为赛后节目、媒体、NBA工作人员、球馆工作人员以及各队随扈的海洋之前,我们还有45分钟的空白时间。客队球员的亲友团通常都会在这个时候聚在他们板凳席的后面,一边讨论着比赛,一边等着球员们从更衣室里出来。光凭感受他们的情绪,你就能判断比赛的结果,而昨天晚上,俄克拉荷马城亲友团的情绪就在“不开心”和“垂头丧气”之间徘徊了——他们的球队不但把夺冠希望给玩没了,还浪费了拉塞尔-维斯布鲁克进联盟以来打得最好的一场比赛。




维斯布鲁克自己也知道。当他穿着又一件抢眼无比的外套出现时,他的沮丧就写满了整张脸。最后15秒所发生的事情简直是场灾难:他们落后3分,热火刚刚通过跳球控制住球权,维斯布鲁克这时候突然懵了,他没意识到24秒进攻时限并没有重置,留给查莫斯的事实上只有不到3秒的时间,后者最多只能在球场的底角完成一个失去平衡的投篮。但维斯布鲁克冲上去对查莫斯犯了个规,与此同时,大概每一个俄克拉荷马城球迷都同时发出了“不不不不不不不不!!!!!!!”的绝望的吼声。你能说俄克拉荷马城在这之前就已经输定了吗?差不多吧。他们需要一个篮板再加上一个奇迹三分,才能将比赛拖入加时;但维斯布鲁克的脑子短路显然把这些许的希望也葬送了。

现在,他的家人和朋友尝试着想给他一些安慰,但这只是尝试而已。他拥抱了两个人,试着跟他们比划了几个手势,然后缓慢地、蹒跚着走回了球员通道,一边抬手擦了擦眼睛。在打完你人生中最重要的一场比赛后,这并不是你希望呈现出来的样子。准确来说,关于总决赛上的卓越表现有四个等级……

第四档:在一切都悬而未决时,一个伟大的球员站出来决定了结局。(参见乔丹在98年总决赛第六场的表现。)

第三档:一个伟大球员宣示自身统治力的一战,并由此终结了比赛悬念。(参见1992年总决赛首战的乔丹,或是1986年总决赛第六场的伯德。)

第二档:一个伟大的球员在一场关键的比赛中对一路以上的质疑和批评予以直接而热烈的回击。(参见第二场的勒布朗,或是1987年第四战的魔术师。)

第一档:一个非常优秀的球员,打出了伟大级别的比赛……倘若这还能起到对质疑者打脸的作用就更好了。

维斯布鲁克昨天晚上打出来的就是第一档的比赛。在俄克拉荷马城的头两场失利后,维斯布鲁克所经受的批评简直比得上人们对总统候选人的挑剔,然后呢,维斯布鲁克用近年来最具爆炸力的总决赛演出来做出了回应。他投进了32次出手中的20球,他一次又一次地冲击着篮筐,而且在每一次进球之后都恣意忘我地狂吼欢庆,就差对所有批评家竖上两根中指了。在未来的50年内,我希望有人能够解释为什么维斯布鲁克只得到了3次(?!?!?!?!)罚球机会,或者为什么最近三场以来每一个五五开的判罚都对俄克拉荷马城不利。所以不要责怪维斯布鲁克,别为昨夜的失利而苛责于他。就像查尔斯-巴克利在赛后所说的那样,“他已竭尽全力。”

在所有参加2012年总决赛的球员中,他得到的评价是最两极分化的,尽管历史上第二极端化的那位正在他对面的球队里站着。(作者注:对不起,勒布朗在这点上还是比不过张伯伦,永远比不过。)维斯布鲁克黑们认为他永远也找不到“斗志”和“冲动”之间正确的平衡点;他们认为他是被错误当成控卫的得分后卫(就像是金花版本的弗朗西斯或是埃文斯);他们批评他出手太多,而没有把机会留给更高效的杜兰特;他们说,除非他们把他赶走,换来一个真正的控卫(比如朗多),否则俄克拉荷马城就永远不可能夺冠。而维斯布鲁克蜜们则愿意拥抱他的这一点小缺陷,因为瑕不掩瑜:他身上有太多独一无二的闪光点,他能用太多种不同的方式来打出绝妙的数据,他每一次在场上都拼命得近乎偏执,但他依然跟队友们相处融洽,所以好的,他们愿意接受他的这一点小缺点。毕竟,2012年超音速僵尸队之所以能进入总决赛,就是因为他们如此惊人地年轻而又惊人地天赋满溢。维斯布鲁克就是个中翘楚。

到了第三战,维斯布鲁克像是自我阉割了一样,他在头两节半里都显得谨慎而保守,于是等到杜兰特第四犯以后,事情愈发恶化,最终他的糟糕表现致使布鲁克斯把他“雪藏”在了板凳上。这是俄克拉荷马城的危险时刻,它不但会威胁到这个系列赛的结果,更可能在长期损害这支队伍的利益;这,也让ESPN的杰夫-范甘迪想起了一段往事。当范甘迪在休斯敦当主教练的时候,他也曾经执教过一个像维斯布鲁克这样的球员,弗朗西斯有着相似的爆发力,并且同样在他的斗志/冲动的暧昧界限里挣扎。正是这样的特质让弗朗西斯如此特别,但范甘迪当时并没有珍惜,相反地,他严厉地督促弗朗西斯朝着一个纯控卫的方向前进,而这无意间竟令他逐渐褪色。最后火箭把他交易到了奥兰多去换麦蒂(微博),而弗朗西斯从那之后再也没能回到他的巅峰。后来范甘迪慢慢地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他后悔了,所以你不需要特别的说明就能理解,他为什么会在2012年总决赛期间提起这件事。

事实上,在周一晚上,也就是维斯布鲁克年轻人生中最重要一战发生的前一天,我在一间迈阿密酒店的门口遇上了范甘迪。我跟他谈起了弗朗西斯以及我自创的一个不成熟的理论:百分之十理论。就算是最好的NBA球员,他们也还是有缺点的;在最好的情况下,他们有全部潜力中有90%的优点,剩下的缺点只占10%……而有些缺点比别的要更隐蔽些。比如说,拉里-伯德的最大缺陷是无法一对一防守住速度快的前锋。(诺维茨基也一样。)倘若给他一支合适的球队、一个合适的教练还有一群合适的队友甚至是一个合适的对位球员,他可以把这个缺点很好地隐藏起来。但,要是像朗多那种不稳定的跳投,或是卡尔-马龙在关键时刻掉链子的毛病?这种10%的缺点就相当刺眼了。所以说,有些人的缺点会比其他人的更明显,但所有人都有弱点。

在俄克拉荷马城,杜兰特的10%(他还不够强壮,所以像肖恩-巴蒂尔(微博)这样的防守专家能把他挡在距离球场外25英尺外的地方,还能不让他拿到球;而且他在防守端的表现也还不太行)就比维斯布鲁克的10%(无论是从好的或者坏的方面,他的冲动贯穿着他所做的所有事情)要来得更加隐蔽。你会注意到维斯布鲁克的27次出手,你会注意到他在关键时刻投出一记很欠考虑的三分,你会注意到他傻乎乎地被吹了进攻犯规,就因为他以为自己能隔着三个人扣篮。

然而,就像我对范甘迪说的那样,维斯布鲁克依然有着那样多的优点,所以这10%就好像是你必须为维斯布鲁克这个产品所缴纳的税款,不是吗?范甘迪表示他完全同意。他相信俄克拉荷马城无论最终是赢是输,都必须按照他们自己的方式来,而不是按照某种媒体渲染的理想化的认为他们“应该”怎么做的方式。维斯布鲁克永远都不可能变成约翰-斯托克顿,那种事情永远都不可能发生。说到底,我们两个人都希望维斯布鲁克能够做回维斯布鲁克自己,他是这个联盟里最无畏的斗士之一,这个人能为他的球队带来一大把好处,同时也会带来一点坏处。

***

于是这就是第四战的故事了。在跳球之前你就能看到某些事情不同以往,当双方首发球员都在技术台前磨蹭的时候,维斯布鲁克抓起球,挑衅一般地交叉运球然后杀向迈阿密那边的篮筐。他瞪着看台上那一片白色的海洋,带着一种乖戾而好战的表情。他的意思很明确:“我要来了,你们所有人都准备看我的吧。”他的第一个球就是暴力冲篮。接下来是一个干拔跳投,就是那种不合理的“根本别以为我会传球”的姿态。他不知疲倦、永不止息地努力着、爆发着,像是完全不把防守者放在眼里一般,就这样,他帮助俄克拉荷马城早早建立了两位数的领先优势。

而热火能够扳回来,并最终控制住局面,主 要是因为两个原因:

1、俄克拉荷马城注定就要败在迈阿密控卫的手上……诺里奥-科莫斯(诺里斯-科尔跟马里奥-查莫斯的混合体)不知用了什么办法,竟然合起来得到了33分。哇哦。

2、在三节比赛里,勒布朗-詹姆斯打出了他职业生涯的最高水平,就我印象所及,没有之一。(是的,我亲眼见证了上轮他们打波士顿的第六场。)对于伯德式的“组织前锋”这个概念,在联盟历史上都再没有比这更好的诠释——他在低位予取予求,不知疲劳地争抢着篮板,把所有的队友都调动起来,并且在每一个回合里,都能做出正确的决定。这就好像是在看着伯德的升级版,就是除去伯德本身的伟大之外,再给他加上联盟前三的防守能力。重复一遍:勒布朗在这一刻就像是史上第五伟大的球员的优化版本。所以我不管你是有多讨厌“决定”都好,如果你不能欣赏勒布朗-詹姆斯现在所做的事情,你应该去喜欢别的运动。这是我们曾有幸见证的最卓越的体育表演之一。

而,你以为勒布朗已经彻底摧毁了俄克拉荷马城(尤其是詹姆斯-哈登,他在低位一而再再而三地被折磨被羞辱,人们都开始不停猜测诸如“为什么俄克拉荷马城不换成联防”或者“嘿,你觉得斯科特-布鲁克斯知道NBA允许联防吗?”之类的事情了),在这个时候,维斯布鲁克又开始了新一轮无视防守的爆发,在他的球队都乱成一盘散沙的时候,他一个人连续得了13分。

现在回头看看,你会发现僵尸队在过去三场比赛中都有取胜的希望,而他们输掉的原因基本上都是那些众所周知的“小细节”。哦,还因为他们没办法在关键时刻得到一个哨子。但主要还是那些小细节。

还记得哈登快攻杀向篮筐结果他没有扣篮,反而上篮上丢了的那次吗?还记得维斯布鲁克手风发烫的时候,费舍尔那个蠢到家的跳投吗?还记得杜兰特在距离篮筐35英尺以外被巴蒂尔缠住,他等着裁判主持公道但始终没等来哨响,然后他就放弃要球,让其他人去投篮的事情吗?还记得塞弗洛萨大空位投三分结果差点投出三不沾的那次吗?还记得哈登投丢了若干个空位三分,然后他出手就开始犹豫了一直打铁的事情吗?还记得在比赛还剩44秒的时候,伊巴卡本来已经封死了查莫斯的路线,结果还是被后者绕过去上篮的事情吗?所有的这些事情都发生在第四节。所以让我们再重复一遍,早在维斯布鲁克对查莫斯犯规之前,俄克拉荷马城就已经把这场胜利送出去了。

曾几何时,热火还在2011版小牛和2012版凯尔特人面前显得如此稚嫩,那两支老当益壮的球队加起来有两吨重的骄傲和两百米厚的经验作为后盾,想要击败他们,你必须竭尽你全身上下的所有气力。热火在2011年总决赛中败给了他们自己,然后他们从中汲取了经验,终于在两周以前,他们驱走了那些曾令他们软弱的恶魔。于是现在他们正在对年轻的俄克拉荷马孩子们施展着同样的技法。这就是NBA的天然规律。有些队伍总是能打败你,然后你学习他们、模仿他们,终有一天,你也能用这样的招式去对付别人。这就是2012年总决赛的故事。

也别责怪维斯布鲁克,不要苛责他的过错。当你在评价那些最好的球员时(不仅仅是现役,也包括历史上的那些伟大名字),没有什么能比巴克利那四字箴言更为重要:竭尽全力。在他的职业生涯里,乔丹有比任何人都多的“竭尽全力”的比赛,那是我们如此尊崇他的原因。所以伯德会在所有的现役NBA球员中挑选了科比作为他最想要的队友;所以我们中的许多人才会对勒布朗2010年对波士顿系列赛或是去年总决赛中的表现感到失望;所以我们才会揣测、质疑,我们不断在问,勒布朗究竟能否终有一天能“抵达如斯境地”。勒布朗始终未能完全理解这其中的奥义,直到对阵印第安纳那个系列赛的第四场——从那以后,他每一场都好像是在为生死存亡而战;从那以后,他每场都打45分钟,以一种近乎超凡的至高水平。

昨天晚上,他甚至有些拼得太狠了,他的大腿在最后几分钟里发生了痉挛,这是“竭尽全力”的最清晰证明。我们发现,原来勒布朗也不是从未来穿越而来的刀锋战士,但是没关系,他竟克服了自己身上那10%的弱点;五个礼拜以来,他打出了近乎完美的篮球,那其中甚至没有任何能被肉眼洞察的漏洞。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几乎令人心生畏惧——就像张伯伦无与伦比的1967,就像乔丹终于开窍的1991。在这样的时刻,你会对自己说,“妈的我们现在都有大麻烦了,”然后你只能握紧拳头,准备好随着未来的弧度而起伏。在对波士顿的第六场,勒布朗正式达到了那样一个水平;现在只有他的身体可能阻止他。

而对维斯布鲁克来说,他从未摆脱属于他的10%。那将永远存在,永远也无法被我们忽视。那就是他成其为拉塞尔-维斯布鲁克的原因。你只需要知道他竭尽了全力,而你,就是你自己。


原文标题:‘That Boy Competed’

原文链接:http://www.grantland.com/story/_/id/8077467/that-boy-compe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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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26 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18)西雅图的反雷霆情结 被OKC偷走的球队

在西雅图人眼中,俄克拉荷马雷霆的快乐,无疑是建立在他们的痛苦之上的,他们甚至愿意为了这份仇恨支持热火夺冠。但在超音速离开四年后,西雅图也是时候放低过去,继续往前走了。

文/nic


当NBA赛季进行到6月中旬时,全美为篮球而沸腾的城市就只剩下两座了。28支球队都已经开始了漫长的长草期,但西雅图这座与NBA已经再无瓜葛的城市,却因6月的总决赛变得不再平静。

因为,俄克拉荷马城正是总决赛的主办地之一。这两座城市因为一支球队,而以一种糟糕的方式被联系了起来。

一个名叫里克(他不愿透露姓氏)的西雅图市民向记者讲述了他最近在家乡经历的一件事。

上周当他去罗斯福理发店理发的时候,他和理发师谈到了NBA总决赛。他说他不介意看到雷霆夺冠,也挺希望看到杜兰特夺冠。结果就这句话,让他被理发店轰了出来。

当时在场的理发师约翰-宋回忆说:“这家伙说,‘我是雷霆球迷,杜兰特夺冠又怎样呢?’然后我立刻盯着他,我觉得我完全没办法跟这个人交流了,所以我叫他赶紧滚蛋。”

在宋的店里贴了这样一张告示:“这不是在开玩笑。如果你支持雷霆,那你就会被我赶出去。如果你甚至不明白为什么这张告示会存在在这里,那你还是会被我赶出去。”

可怜的里克光顾罗斯福理发店都已经三年多了。“他们把我定性为反超音速球迷。我只是希望杜兰特可以成功啊。俄克拉荷马城是偷走了我们的球队,但那已经是过去的事了。”

*******

没有人希望过去惨痛的伤口被重新揭开。而在西雅图人看来,这就是俄克拉荷马雷霆现在正在做的事。

现在这支雷霆队里,只有杜兰特和尼克-科里森穿过超音速的黄绿战袍。但杜兰特说:“当我们来到俄克拉荷马城之后,基本上把过去都清理干净了。我们当然记得超音速的历史,他们在79年夺冠,加里-佩顿、肖恩-坎普这些人创造的辉煌。但我想能为俄城带来些新东西也是不错的事。”

杜兰特毫无疑问还是个纤细纯良的大男孩,但他越是优秀,越是成功,西雅图人也随之被伤得越深。就像如今我们在雷霆比赛中经常看到一群西雅图球迷举着的标语:是我们选中了杜兰特。

ESPN网站在总决赛期间发布了一个投票,让球迷选择谁会成为最终的冠军。“全民公敌”热火遭到了48州的反对,仅剩的支持他们夺冠的两个州,除了佛罗里达州,就只剩西雅图所在的华盛顿州【详细】。

西雅图球迷制作了各种各样的Logo和T恤,都写着反雷霆的标语。甚至有人在西雅图的地标建筑上PS上了热火的队旗。而在总决赛第4场,一群西雅图球迷也不远千里来到迈阿密,身着超音速球衣,举着合成的热火和超音速的logo,上面写着“打败OKC”。

********

2006年,由于西雅图市政府不愿拿出2.2亿美金翻新钥匙球馆,超音速老板霍华德-舒尔茨(星巴克董事长)决定卖掉球队。由于超音速主场容量太小(17098人为NBA最少),1995年重建的球馆太旧,当地没有人愿意买下这支球队。舒尔茨分别与堪萨斯城、拉斯维加斯、圣路易斯、阿纳海姆等地的商家谈过,最终卖给了俄克拉荷马城以克雷-本内特为主的投资团。

根据本内特与舒尔茨达成的协议,如果西雅图能在12个月用5亿打造新球馆,那么超音速可以留在西雅图。在这期间,本内特收购团队中的一位投资者奥伯雷-麦克兰德无意中向媒体透露本内特从一开始就无意让球队留在西雅图,而被联盟罚款25万美金。于是,本内特变成了乘虚而入的“小偷”,西雅图市长格雷格-尼科斯当时坚称不会让本内特在2010年之前迁走球队,但在2007年9月,本内特申请劳动仲裁,希望在2008年就搬迁。

2007年10月31日,新球馆建设计划没能通过。就在两天后,本内特通知斯特恩,称球队希望尽快迁至俄克拉荷马城。当时正值超音速揭幕战,很多西雅图人都因此憎恨在此时带给他们噩耗的本内特。


早在2006年,西雅图市民就发起了“拯救我们的超音速和风暴(Storm,位于西雅图的WNBA球队,同样为舒尔茨所有)”活动;2008年6月,大约3000位市民集中在西雅图联邦法院前进行抗议活动。

而在俄克拉荷马闯进总决赛的这个6月,西雅图再次发起了“找回超音速”的活动。在6月14日下午,上千名市民,部分前超音速球员(加里-佩顿、肖恩-坎普),当地乐团,都来到了位于市中心的西方公园(Occidental Park)参与这次活动。不久前,微软公司CEO史蒂夫-鲍尔默联合几位投资人加入了重建超音速的计划,主要负责人克里斯-汉森已经向西雅图市写了一封公开信,希望延续超音速在西雅图的历史【详细】。

不管超音速是被舒尔茨抛弃还是被本内特偷走,就像比尔-西蒙斯所说——超音速是离开了西雅图,但你不能因为俄克拉荷马城捡起了这支球队就责怪他们【详细】。超音速41年的历史被生生打断已经不可挽回,或许这样的情况就真的与离婚一样,分开之后的两人注定要走上方向不同的路,只是前途未卜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一味地原地踏步。

在被NBA遗弃四年之后,这一次,西雅图应该准备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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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26 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19)要么赢要么死——帕特-莱利的热火17年

热火今年夺冠,莱利功不可没,他在迈阿密已经17年了,ESPN六位专栏作家撰文描述了莱利在热火的这些年……

文/Marc Stein、Israel Gutierrez、Kevin Arnovitz、Henry Abbott、J.A. Adande、Brian Windhorst【往期回顾】

译/七猫


对于那些资深的NBA球迷来说,帕特-莱利或许仍是那个在上世纪80年代率领“表演时刻”湖人夺得四冠的GQ封面男孩,或者是那个把纽约尼克斯打造成一支肮脏的蓝领工人球队的励志大师。

但到目前为止,莱利职业生涯中最长的岁月奉献给了迈阿密热火。在过去的17个赛季中,他执教、打造、再次执教、亲手拆散并重新建造了这支球队。

而现在,自从2008年起就全职退回幕后执掌球队的莱利,以及他最新也是最臭名昭著的创造——迈阿密超级基友团——已经连续第二年打进了总决赛,就在他作为主教练带领那支有着韦德和奥尼尔的热火队夺冠六年之后。

所以我们让各位记者和专栏作者们从他们各自独特的角度来写他们眼中的莱利:在热火的这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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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么赢要么死

文/马克-斯泰恩




莱利就是教练界跟管理层的迈克尔-乔丹?

这不仅是教练行当近现代历史以来最有名的一句格言;对帕特-莱利来说,这也是完全的真理。

现在你当然已经打心眼里理解了这句话,但这么多些年过去,它们依然能让人精神一振。再没有什么话能比这一句更能形容莱利这个人:“要么赢……要么死。”(There is winning...and there is misery.)

他这个人就是这样的。他就是这样想的。在好强到近乎偏执这件事上,莱利就是教练界跟管理层的迈克尔-乔丹。过去20年里我有幸作为记者见证这项运动的发展,而就我印象所及,再没有一个比他对胜利有更强烈欲望的人。

或许乔丹或科比-布莱恩特能跟他媲美。或许。

我显然不是那么满意他做出的某些决定,在2005-2006赛季期间我写过的大多数热火相关文章都是明证。而且我到了现在也无法相信,他竟然让勒布朗在赛季前庆典中说出了那句臭名昭著的“不是五个,不是六个,不是七个……”。

而就算我已然接纳甚至欣喜于我自己偏执和神经质的那一面,我依然未能完全理解,为什么每次到了客场的时候,莱利会让他的播音员以及其他的热火随扈队伍住在另外的酒店……毕竟当年莱利自己还没当上湖人主教练的时候,他一开始干的就是球队播音员的活。

然而作为一个领袖,作为一个励志大师,莱利在体育界几乎难寻其族类。他那从不放松的紧迫感最终逼垮了“表演时刻”的湖人队,但20年后再看呢,你能在这项运动中找到一个更懂如何跟巨星球员们相处的权威人物吗?


他喜欢把我们这些媒体从业者称为“潜伏着的敌人”,但他曾对我入行以来的首任导师、《橙郡纪事报》的厄尔-布鲁姆吐露心声,他说他认为自己的执教才能始终不会得到真正的尊重和欣赏,除非他接管过一支大烂队或者内讧严重的球队然后将他们一路带到夺冠。所以,用他的方式赢得2006年总冠军确实让他了却了一桩心事,并让我们中的许多人都闭上了嘴。

而且还有谁能够同时拥有这种极致的魅力跟不要脸来组建这样一支堪比摇滚巨星的热火队呢?

只有莱利。他是阿玛尼教练这个概念的开门祖师爷,从他嘴里讲出来的名言之多足以充斥整个互联网,但相信我:

他最希望人们记住的,是他每次必须练足三个小时的魔鬼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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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26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位名人堂教练的最后一舞

文/伊斯雷尔-古铁雷斯




作为教练的最后一季


毫不夸张地说,帕特-莱利作为主教练的最后一搏,其开头的方式就不同寻常。

在热火2005-2006夺冠赛季之前的那个夏天,就在他从斯坦-范甘迪手中接过教鞭的几个月以前,莱利把一支刚打到了分区决赛第七场的球队拆解开来。

围绕着他珍贵的核心德维恩-韦德和沙奎尔-奥尼尔,莱利破格挑选了几名中最不“莱利式”的球员来重新打造这支球队。

杰森-威廉姆斯,其个人风格是花哨第一防守最后——或者说压根就不防守?

安托万-沃克,投篮第一而且绝不错过出手机会的“大”前锋?

加里-佩顿,炸弹上的引线,只不过这颗炸弹很可能会在更衣室里爆掉?

这在当时看来根本毫无道理,尤其是在范甘迪手下,你要知道,就算要倒找给他一百万,范甘迪都不会签下这些球员。

但常规赛刚打了21场,接管过这摊球员的就是莱利自己了,当范甘迪离去之时,莱利以大师级的手腕掌控了全局。

这就好像他从2003年放下教鞭以来一直在为此做准备,他强迫这个阵容里的所有人都彻底进入了自己的角色,甚至连威廉姆斯都愿意防守了。

莱利的励志作用在季后赛达到了巅峰,当热火在总决赛3-2领先时,在飞往达拉斯打第六战之前,他告诉队员们“只需要带一件衬衫、一套西装、一条领带”去客场。这故事的经典程度大概能比得上1987年湖人夺冠后他那句“我现在向你们保证,我们明年还会再来一次。”

而谁又能忘记他发明的那个“15壮汉”主题呢?印着球员、他们的家人跟奥布莱恩杯的上千张卡片是如此特别。

这样的执教方式达到了戏剧化的巅峰,但你知道,这个教练曾经一头扎进冰水里,就为了向自己的球员表达自己的沮丧和绝望。

谁曾料想,在莱利那笨拙又不失潮流感的夺冠之舞后,这一切会结束得如此丑陋?

莱利展现出了他前所未有的忠诚,将整支冠军队伍原封不动地留到了之后的那个赛季,然而他很快就遭受了沉重的打击。

韦德的肩部脱臼致使热火在2007年首轮遭到无畏公牛的横扫。接下来那个赛季,你可以从十万八千里外就能看出来,那一切都让板凳席上的莱利完全措手不及。

奥尼尔,这个极具煽动力的大个子曾在诱使莱利回到教练席上出过一定的力气,但此刻,他却对这位传奇教头显出了前所未有的不尊敬。


奥尼尔想要离开。他跟他的经纪人试图操纵交易,最好是能去小牛。奥尼尔完全无视了莱利跟教练团队试图让他保持健康的企图。而压死骆驼的最后那根稻草,是在某次训练之前,奥尼尔气冲冲地走向莱利,当着所有人的面,恶狠狠地戳着教练的胸脯,完全显示出轻蔑的态度,直到他的队友把他拉开为止。

在奥尼尔最终被交易到菲尼克斯以后,我跟莱利聊了一次,他表示自己在整个职业生涯中都从未受过这样的侮辱。这就好像是他迄今为止所成就的一切伟业,都因为一个幼稚超级巨星自认为应该高居莱利之上而化作浮云。

当莱利将教鞭转交给埃里克-斯波尔斯特拉的时候,你能感觉到,这就是莱利作为教练的终点了。在短短的三个赛季里,他已经历过最好以及最坏的时刻。

尽管那其中的每一个瞬间,都以一种典型的莱利式的风格而显得如此重要,而浸蕴在内的每一点每一滴,都是如此地值得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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