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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2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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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斯马特,子弹与毒品逼出的天才
马库斯-斯马特一直渴望得到一个童年,这话是他自己说的。毕竟他才19岁,他理应有一个。
然而,他所经历的“童年”却和这两个字没有半点关系。愤怒、恐惧、伤害,这些才是斯马特的关键词。
斯马特在达拉斯南部成长,那条街区被他起名为“战区”。在未满13周岁前,斯马特已经挨过枪子。他曾亲眼目睹自己的一个哥哥死于癌症,另一个哥哥则几乎被可卡因夺去生命。他曾在暴怒的驱使下参与斗殴,把另一个孩子的脑袋直接往马路上砸,他觉得自己的内心潜伏着一个崩坏的武器。无数个夜晚,斯马特觉得自己有一天终将杀掉什么人。无数个夜晚,斯马特以为他这辈子的下场一定是横尸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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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在成年期刚刚进入开端,斯马特终于找到了一个能让他好好当个孩子的地方。今年4月17日,距离他的5号种子俄克拉荷马州大在NCAA锦标赛首轮交锋中不敌俄勒冈大学仅仅不到1个月的时间,马库斯-斯马特宣布他要返校,继续征战他在俄克拉荷马州大的大二赛季。消息一出,篮球界顿时震惊满天飞。斯马特,牛仔队的头号得分手,大12分区年度最佳球员,在NBA选秀权威排行榜上他被一致视为潜在的前3人选(部分原因是因为2013年的选秀被视为是小年)。但若到了2014年,一大堆前景大牛的顶尖大一生——安德鲁-威金斯、贾巴里-帕克、等等——将咆哮着席卷而来。而届时斯马特,这个俄克拉荷马州大的明星控卫甚至无法确保一个前10名的位置。因此,留校的决定很可能让他直接损失数百万美元。
篮球运动到了顶尖水平就是一门生意,所以我们通常会评估每个事件的得失结果,因此,我们不奇怪斯马特的决定立即把他的大二赛季抛向了一个完全不同于大一那种让他享受其中的局面。在NCAA联盟“打一年就走人”的纪元里,大家对于二年级赛季总有些许质疑存在。大一新人卖天赋;大三、大四老兵秀忠诚和球队信仰,他们要么充当着老将领袖的角色,要么是想把握最后一丝机会在锦标赛大舞台上发光。大二生?他们就是一些永远抢不到去灰港船票的悲伤精灵。名义上不是新生,但实质上仍然还是。
“这不是一个聪明之举(此乃双关,原文Smart既指斯马特的姓,也有聪明的意思),”专家斯基普-贝勒斯给出了吓人的警告。
斯马特并非没有支持者,这儿仍有大量的大学篮球粉丝准备好了为他的循规返校欢呼,这儿还有史蒂芬-A.史密斯在为斯马特的安顿下来而高兴。再看看斯马特本赛季的表现,对阵普度大学砍下30分,大学生涯首度单场得分上30分;对阵孟菲斯大学轰下39分、4助攻、5抢断,再创新高。赛季场均19.7分、4.9篮板、3.8助攻,截止目前,俄克拉荷马州大8胜1负,全美战力排名第7。
这并不是在说斯马特是一个赢家,某种程度上他确实是一个输家。但看他比赛,你会觉得他在压力下表现得相当优雅。有时候他可能会犯错误,因为他才19岁,而且他又不是迈克尔-乔丹,他的进攻也不如他的防守那么稳定如一,但他不会犯太多错误,就目前而言,他至少不会因为畏惧而犯这些错误。
在平时的采访中,斯马特很少爆什么有趣的段子,他是那种讲话滴水不漏,每一句都很对的运动员之一。比如你问他“你如何保持谦逊作风?”以及“当你赢得一个这样的荣誉时,你是更为自己感到骄傲,还是为队友感到骄傲?”像大多数运动员一样,斯马特的回答充满老生常谈。
但他就是这种风格。陈词滥调通常令人厌烦,因为它们往往代表了空洞的智慧,但斯马特似乎在这方面很统一。他不会说那些看起来很智慧的话,人生并不如戏。我老妈是我的英雄。我为队友而骄傲。我在努力学习一切并理解一切。我希望有机会再体验一次我那从来就未曾拥有过的童年。等等等等。
换言之,斯马特表达了一种对于成熟自我的相当了不起的感觉。他似乎对自己拥有的内在生命意志坚定,这是罕见的品质,无论是在体育领域还是在其它任何领域。看一会斯马特打球,你的脑海会浮现这样的问题:究竟谁看起来更像成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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