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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7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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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业体育比奥运更能衡量体育强国水平
奥运会的最大功能
拒绝和排斥职业化一向是奥运精神的组成部分,在最早的《奥林匹克宪章》上就明确写有“不接受职业选手参与”的条例。时过境迁,随着全球化和商业世界的日益发展,奥运会的整体影响力逐渐为职业体育所遮蔽,但它仍然有着无可取代的功能,即让职业化弱势项目即便在缺乏商业价值的情况下也能够获得一个最高的舞台、维系下去的资金以及精神动力。
一方面,像田径游泳乃至体操等项目,虽有黄金联赛等职业化赛事,但由于项目特点的先天局限性,这些项目的商业化须通过奥运会方能实现。刘翔在雅典奥运夺金之后一夜成为广告巨星,菲尔普斯是在北京奥运会上取得8金后之后才获得纷至沓来的赞助合同大单,博尔特如今折合赛道上每秒3万美元的天价出场费,亦来自他在北京奥运上史无前例的三块打破世界纪录的金牌。正是通过在奥运会上的出色表现和由此带来的品牌影响力和商业收入,这些职业化弱势项目的运动员才能够获得一流的教练和理疗团队,获得一个安心训练的环境。
之所以存在这样一种变相的职业化过程,原因在于这些项目通过奥运会能够实现其他项目难以启及的特定功能。例如田径和游泳项目天然地符合“更高更快更强”的奥运精神的定义,博尔特和菲尔普斯们对人类极限的挑战和突破,在奥运会的舞台上才具有更特出的意义。另一方面,很多项目正因其职业化程度较弱,使得奥运会成为最高的竞技舞台。
而且,基于同样的原因,很多项目在奥运会上的影响力很大程度上来自于国家荣誉感。这种荣誉感不但推动了田径游泳这些奥运大项,也使得包括中国在内的很多国家将发展职业化弱势项目视为捷径,以计划经济的方式对乒乓球、羽毛球、举重、跳水、体操等非职业化运动进行举国体制改造,以高效率的锦标主义和金牌战略,达到唤起国民国家荣誉感、塑造国家形象的目的。
职业体育全面胜于奥运会
对于很多高度职业化的运动项目如足球、篮球和网球,别说世锦赛,甚至单项赛的吸引力都不是奥运会所能企及的。在这些项目中,高水平运动员选择放弃奥运会的情况不胜枚举,职业体育的整体竞技水平也因此凌驾于奥运会之上。这是历史、商业和项目特点等多方面原因综合作用的结果。
在1980年代之前,《奥林匹克宪章》将“不允许职业选手参与”列入基本条例。在更纯粹地发扬“重在参与”的奥运精神的同时,拒绝职业化也让奥运会成为一项业余性质的体育赛事,它的长期以来的低水平不但束缚了人们的观赛热情,而且也影响了运动员参与的积极性,对“业余”的恪守也因此成为阻碍奥运会发展的挡路石。
等到国际奥委会意识到这一点,并于1980年代修改《奥林匹克宪章》,削减对职业选手的限制时,国际体坛的外部环境已经发生剧变,世界杯巩固了足球世界第一运动的位置,欧洲足球联赛也已经实现了职业化的进一步成熟和完善,网球大满贯赛事和NBA业已获得全球范围内的影响力。尤其是,这些运动的职业化与电视转播技术和商业全球化的发展同步进行,互相推动。
职业化赛事的品牌价值和日渐明显的明星效应,使奥运会对运动员的吸引力减小。对于很多高水平运动员而言,通过奥运会所能获得的积分、奖金乃至对球员自身商业开发和竞技地位提升的作用,都要远远小于职业体育。2008年刚刚为凯尔特人夺得NBA总冠军的加内特和皮尔斯就放弃了北京奥运会,罗迪克、费什、萨芬、莫亚等一干网球明星则为了备战美国网球公开赛宣布退出北京奥运会——美网一年一次,奥运会四年一次,但是在更诱人的商业力量和更高的竞技水平的双重作用之下,要作出像罗迪克那样的选择,并不需要太多的纠结与勇气。
职业体育的国际地位高于奥运会
在主流运动的职业化和全球化的进程中,赞助商和职业赛事联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已经凌驾于国际奥委会之上。巴萨和曼联这样的豪门俱乐部可以“奥运会并非国际足联规定比赛日”为由拒绝球员参加奥运会预选赛,美国国家广播公司(NBC)为了照顾美国观众的作息时间可以将菲尔普斯的奥运比赛放在北京时间的上午。
小到比赛时间的调整,大到运动员的参赛与否,职业化赛事对奥运会的优势不仅限于诸多项目的竞技水平,还体现在前者对后者的掌控力上。甚至连北京奥运会的举办时间,都是在环法自行车赛、美国几大职业联赛和美国网球公开赛的赛程中辗转腾挪和妥协的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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